公路管理局(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黄太线水泥路施工的正常进行维护良好的施工秩序,我局决定向社会雇请部分交通秩序维护人员,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录用乙方的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18岁至45岁的男性公民。
2、具有一定的交通常识,熟悉交通法规和有关法律法规。
3、必须热爱公路事业,遵纪守法,关心集体,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4、有处理好当地关系的能力。
5、录用必须交押金壹仟元整,工程完工依照本合同相关条款全部退还或部分退还。
6、试用期1个月,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工资待遇:
1、雇用者工资每人每月750元(班长800元、队长850元),食宿自理。
2、工作时间八小时,采取叁班倒制。
3、工资我局力争及时到位,如有特殊情况保工程结束后一次付清。
三、乙方职责:
1、维护施工路段的车辆通行,保证施工的正常秩序。
2、看护未开放交通路面,严禁车辆通行。
3、看护施工设备和生产工具。
四、劳动纪律:
1、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时,班长认真清点标志服、停车牌、对讲机等上班工具,认真查看禁止通行路面有无损坏(或通行过),施工设备、工具、标志有无损坏或遗失,谁损坏(或遗失)谁按原价赔偿。
2、对于压坏施工设备或碾压禁止通行路面的车辆,如因上班人员原因造成车辆逃脱,一切损失由当班班组负责。
3、施工期间如因值班人员原因造成严重堵车,影响施工,则甲方扣罚值班班组贰佰元整。
4、按时上班,上班时间没有经过班长同意,擅自离岗、串岗,不上班者,一次罚款伍拾元,叁次以上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上班时间必须着装包括标志服,必须用停车牌指挥车辆通行或停止,违者一次处罚伍拾元。
6、对于严重违规车辆、压坏施工设备车辆,碾压禁止通行水泥路面车辆,值班人员有权且必须暂时留滞车辆,保护现场,并向施工指挥部报告,不得私自作出处理决定。违者作开除处理,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和扣罚伍佰元至壹仟元。
7、认真维护施工路段的交通秩序,不得故意敲诈过往车辆。故意敲诈过往车辆,触犯法律法规者,一律交司法部门处理。
8、文明执勤,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9、第1至6条的处罚金从当事人月工资中扣除,不够者可从押金中抵扣。
以上条款希双方认真执行,违约责任自负。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黄太线水泥路施工期有效。
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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