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函
发表时间:20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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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我行开户单位 委托 公司申请向 国进口下列货物:
品名:
合同号:
外汇金额:
现该公司已向你行申请对外开立不可撤销信用证/保函,有关上述信用证/保函项下付款所需的等值人民币,我行特出具此信用担保书,你行对外付款时,我行同意你行按结汇牌价折合人民币主动划付我帐:
帐号: ,
户名: 。
我行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拒付。
出具保函(保证书)银行签章
年 月 日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
编号:
公司:
贵公司为引进的 ,设备合同金额为 ,我行应申请人要求,出具本不可撤销的人民币保证函,保证范围为执行上述引进合同的有关费用,保证金额为 ,保证责任如下:
若本保证函申请人不能按第 号“委托代理进口协议”的规定履行付款责任,我行保证接到贵方书面通知后,将应付款项及贵方计算的利息在三个工作日内汇到贵方指定银行的指定帐户,不以任何理由拒付。
由于汇率变化引起全保证函金额不足时,保证函金额可相应自动增加。
本保证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执行完毕后失效。
担保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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