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rt(2009)001 合同编号:xxxxxxxxxxxxxxxxxxx
借 款 合 同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额(大写):
4、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见下表
发 放到 期
xxxx 年xx月xx日金 额xxxx年xx月xx日金 额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在利率基础上 (上/下)浮 ℅,执行月利率 %。
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如利率上调时,贷款人于调整日次日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如利率下调时,在贷款期限内仍执行原利率,超期后按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6、结息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当日付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日利率=月利率/30)。
第二条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按贷款人要求开立 账户。
2、借款人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或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本合同项下借款有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已签订并生效。
第三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库存物资和借款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借款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条第6、7、9项列示的足以影响贷款安全的不良行为或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
3、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4、依据本合同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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