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居间人”套佣金公司经理获缓刑
发表时间:20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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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货公司规定,公司外的“居间人”发展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可获50%的佣金。成都锦江区某期货公司的客服中心副总经理张某,就利用近水楼台的优势,找人冒充“居间人”转移客户,先后套取所在公司7万多元佣金。锦江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张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张某所在的期货公司规定,该公司员工发展客户交易期货,该员工可得16%的返还佣金,但如果公司外的其他人介绍客户到公司进行期货交易,这个人作为“居间人”可以得50%的返还佣金。这一规定,让张某看到了“潜在商机”。为得到更多佣金,张某便让朋友王某与期货公司签订了一份居间人协议,其后张某将自己的客户李某、蒋某、赵某以居间人王某的名义介绍到公司进行期货交易,从而向公司提取50%的返还佣金。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发现该情况后向锦江警方报案,张某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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