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宴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发表时间:201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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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消费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服务事项:
宴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宴席场地
宴席名称
酒水情况
宴席桌数
桌,每桌 人,另备 桌
每桌菜价:¥: 元,合计:¥: 元
其他服务
项目
其他服务项目费用
¥: 元
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 元,(大写):
二、支付方式:
预付
□ 定金。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的 %(不超过20%)即人民币 元。定金收据号: 。
□ 预付款。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的 %即人民币 元。 预付款收据号: 。
结算
甲方用餐完毕后当场将总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定金或预付款冲抵总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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