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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互联网收费电子邮箱服务合同(2006版)
发表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457

编号:_________

用户(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用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商(乙方):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站名称及网址: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咨询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客户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电子邮箱类型、支付方式及使用状态

(一)乙方提供的收费电子邮箱类型________;邮箱空间________;可发附件_________;______元/______(月/季度/年)

(二)乙方提供的电子邮箱基础服务,包括电子邮件的接收、发送、保存、删除以及电子邮箱帐号的管理,但不限定乙方提供约定以外的附加服务。

(三)甲方可以通过邮局汇款、网上支付、电话购卡、手机扣费、上门支付、_________方式支付电子邮箱费用。

(四)电子邮箱的状态

1.正常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使用服务商提供的电子邮箱服务,电子邮箱处于“正常”状态。

2.待续费

在电子邮箱服务期限届满后的_________天内,甲方未续缴电子邮箱服务费用的,则该电子邮箱处于“待续费”状态。在此期间,甲方不能使用电子邮箱收发电子邮件,但可登录电子邮箱进行续费。其中,服务期限届满后_________天内,乙方为其保留_________天的服务器端收信功能。

3.放弃

在电子邮箱服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后或注册之日起_________天后,甲方仍未缴费的,则该电子邮箱处于“放弃”状态,即甲方自动放弃已注册的电子邮箱帐号,同时该电子邮箱帐号可供其他用户注册使用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据帐号命名规则注册电子邮箱帐号,并设定密码。

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3.甲方应在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缴纳服务费用。

4.甲方在电子邮箱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可及时与乙方的客户服务部门联系。

5.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电子邮箱帐号和密码。

6.甲方应及时清理电子邮箱,未及时清理,造成电子邮件体积超出邮箱可用空间的,甲方自行承担电子邮件传输内容丢失等不利后果。

7.甲方不得利用电子邮箱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侵害国家、社会、他人利益的信息。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依法对甲方的注册信息、电子邮箱帐号、通信内容采取保密措施。

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信息至少应当以中文语言表达。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费用后,应当向甲方注册的电子邮箱发送本合同文本和服务起止期限等相关信息。

4.乙方在甲方电子邮箱已用存储空间超过了可用存储空间的_________%时,应以_________方式提醒甲方清理邮箱。

5.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的_________天前,应当向甲方发出电子邮箱服务期即将届满以及告知如何办理续展电子邮箱服务期的提醒邮件。

6.乙方通过技术调整等方式提升电子邮箱服务质量可能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提前_________天以_________形式告知甲方,并尽量缩短甲方受影响的时间。

7.乙方在甲方发送出的电子邮件无法成功投递给收信方时,应及时以_________形式通知甲方,并告知甲方无法成功投递邮件的原因。

8.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电子邮箱帐号和密码泄漏,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9.乙方应给予甲方有关电子邮箱设置与使用方面的指导。

第三条 合同的成立、终止

(一)本合同在网上订立,进入注册流程,甲方点击“_________”时本合同成立。

(二)甲方注册电子邮箱帐号后,即拥有电子邮箱帐号和密码。乙方在收到甲方服务费之日起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电子邮箱服务。

(三)甲方在注册电子邮箱帐号后未按约定缴纳服务费用的,本合同终止。

(四)甲方如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经乙方确认后,本合同解除,乙方不再保留该电子邮箱帐号及相关信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利用乙方电子邮箱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国家、社会、他人利益信息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经查证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相关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二)除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第六项的约定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电子邮箱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退还剩余服务期间的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按总服务费用的_________%向其支付违约金。如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受影响时间的  倍顺延甲方购买的服务时间。

(三)乙方对甲方的注册信息、邮箱帐号、通信内容未尽到保密义务的,乙方应当就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期限及续展

合同有效期限以甲方所支付费用对应的服务时间为准,但最长不超过_________个月。合同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的,按照甲方付费金额相应续展合同期限。

附件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由订立电子邮箱服务合同主体参照使用。有关划线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可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

二、在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二)应当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

三、用户在注册时应如实提供基本信息。如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以便服务商能及时提供相应服务。如提供的信息不准确,则可能影响用户依据本合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本合同中使用的术语具有以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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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9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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