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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借用规定
发表时间:2016-09-30 浏览次数:292

为了使教师能更好地利用先进的教学手段,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效率,学校决定将现代教学设备(笔记本电脑)借给有关教师使用。现将有关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一、学校将所有的笔记本电脑编号、登记。借出之后,每年不定期全部检验一次,并对电脑进行保养和维修。

二、借用电脑的人员:本校高中部高二、高三年级任课一线教师(图、音、体和电脑教师除外)。若认为自己确实不需要笔记本电脑的,以书面形式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以不领取。

三、凡符合条件并交押金________元的教师,凭收据到学校网络信息中心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后笔记本电脑由本人使用和保管,或由学校提供密码保险柜统一保管。电脑报废后学校收回,押金退回教师本人。

四、使用者一年后退休、调离学校或其他原因离职、离开教学岗位的,将电脑折价向学校支付相应的金额之后,可将电脑归个人所有,同时退还押金。折价办法:以学校购买整机价格计算,使用一年后付______%,二年后付______%,三年后付______%,四年后付______%,五年后付______%,六年后付______%。不按上述折价购买电脑的,学校收回笔记本电脑,押金全额退回,如有损坏,按损坏程度赔偿。

五、使用笔记本电脑的教师必须爱护、妥善保管,按正确的规程操作,不得擅自更换零部件,不得损坏电脑。使用期内如有遗失、损毁的,按第四条折价办法的相关规定赔偿。

六、保修期内(三年)的硬件故障由供货公司维修,不属保修项目(显示屏、电源等)的费用,由个人承担,维修费在押金中扣除。

七、正常操作出现的纯软件故障由使用者及学校网络信息中心共同承担,电脑教师有责任帮助全体教师使用和维护好电脑。

八、使用者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信息技术培训并尽量多地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教学。基于学校现状,使用者每年多媒体电教授课率: ______岁以上的教师第一年每学期不少于______节,______岁以下的教师第一年每学期不少于______节,第二年每学期不少于______节,以后每学期不少于20节;同时所有使用者每学期必须向学校网络信息中心提供一定数量的教学素材资源、五个以上电子教案或课件;若不能完成的,学校将收回其借用的笔记本电脑。

九、不得擅自撕掉笔记本电脑上的编号条码,否则责任自负。

以上条款请使用者认真遵守执行。本规定一式三份,教师个人保管一份,学校总务处保管一份,网络信息中心保管一份。本协议解释权在校长室。

借用者(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盖章):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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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9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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