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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合同文本之二手房买卖
发表时间:2016-03-26 浏览次数:104

房地产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如为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如为单位): 

授权代表(如有):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如为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如为单位):  

授权代表(如有):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于         日依法取得位于    路/街 

号房地产所有权,现甲方自愿将该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所有,并由乙方支付相应房地产价款给甲方。房地产产权情况详见相关权利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为确保双方利益的实现,双方就该房地产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注释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或笔误,下列用词将具有如下含义:

1.1 合同或协议或本合同或本协议,指本房地产买卖合同及附件及经合同各方协商进行的书面修改、变更或补充。

1.2证明和文件,指能证实出卖人对拟转让房地产产享有所有权或有权处分的证明材料和文件以及其他应向受让人出示的证明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诉讼仲裁文书、遗嘱等有关证明和文件。

1.3房产局/土地局,拟交易房地产所在地的房产局、土地资源管理局,即根据有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应在该处进行转让房地产登记的登记机关。

1.4本协议所称缺陷,是指房地产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房地产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1.5违约事件,指违反本协议约定事项的行为,且不以给合同相对人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1.6 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由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债权的担保。

1.7 违约金,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依据约定向守约方支付一定的金钱。

1.8 合同争议,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有关的争议,包括与合同一方或任何第三人之间的争议,争议事项包括并不限于产权争议、债权债务争议、财产侵权争议。

    第二条 交易房地产基本情况

2.1 房产座落于   区/县路/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专有部分面积为 平方米,公摊部分面积为 平方米。所属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

小区名称为    ,房屋格局为  卫。

2.2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建筑层数   层,所在楼层为第  层。每层   户。2.3 该商品房阳台是 【封闭式】【非封闭式】。

2.4 电梯运行时间段为从分开始,至   分止(如电梯24小时运行,本条无需填写)。如分时段运行。

2.5房产证号为:  ,权利人为: ,共有人为: ;土地证号为:  权利人为: 共有人为:   。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按时交付房屋及相关证照。并有权依据本协议收取乙方房地产价款。

(2)甲方承诺对本协议项下的房地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交易房地产无任何争议。如发生争议,全部损失由甲方负担。同时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供或出示的涉及交易房地产的权利凭证真实、合法、有效。

(4)甲方承诺未在交易房产上设定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及其他债权。交易房地产未被查封或限制交易。

(5)甲方承诺本协议中对交易房地产的实物描述及权利描述均为真实,并无任何隐瞒。

(6)甲方承诺交易房地产不拖欠任何费用,包款但不限于采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网费等。

(7)协助乙方办理房地产登记过户手续。

(8)其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权利义务。

3.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向甲方按时交付房地产交易价款。

(2)按协议约定及时接收甲方房地产。

(3)根据登记过户的需要,要求甲方配合办理有关的手续。

(4)与甲方共同确认接收清单,明确交易房地产的范围、现状。

(5)其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 交易价款及支付

4.1本合同交易房地产价格约定如下,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应当于         日将房地产价款 元人民币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房地产交易价款时应出具收条。

4.1.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定金 元人民币,

4.2 乙方支付房地产交易价款方式为  (现金/支票/转账)。

 4.3 如分期支付房地产交易价款,双方同意约定如下:

 。

第五条 合同见证或公证及价款托管

5.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经 律师事务所见证或公证处公证后及时生效。

5.2 双方履行5.1条款支出的费用由    方承担。

5.3 甲乙双方一致委托  暂时保管房地产交易价款,待新房地产证照下发给乙方时,托管方将上述款项交付给甲方。乙方将交易价款交付托管方视为已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

第六条 房地产交付

本协议所称房地产交付包括实物交付及房地产证照交付。

6.1实物交付,简称交房。

6.1.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房地产价款 元人民币时,甲方向乙方交房。

6.1.2甲方交房时应与乙方共同到水、电、煤气、供暖、有限电视、网络、物业等部门确认交易房地产是否存在欠费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房地产交易时上述费用的已发生额。

6.1.3甲方交房时,如有附属物或附随物(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等)按合同约定随房地产一同转让给乙方的,应当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定上述附属物或附随物的明细。

6.2证照交付,简称交证。

6.2.1甲方交房同时交证。

6.2.2交证的范围包款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正、契税证等与交易房地产有关的其他证照。

6.2.3乙方应接收上述房地产证照同时向甲方出具收据,并在收据中注明收到证照明细及编号等必要信息。

第七条 交易税费的负担

7.1双方经协商确定本合同交易涉及的有关税费按有关规定各自负担,但有7.2款约定的除外。

7.2 双方约定房地产交易涉及的契税、营业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交易费、登记费等,由  方承担,并于合同签订之日交付给合同向对方。

第八条 协议变更、终止

8.1 甲方、乙方经充分协商后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8.2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在乙方下述行为未于甲方通知后30日内改正的情况下,可以终止本协议: 

(1) 乙方明确表示不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

(2) 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支付房地产交易价款的;

(3) 因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继续履行本协议已无必要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8.3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在甲方下述行为未于乙方通知后30日内改正的情况下,可以终止本协议: 

(1)甲方未合同约定交付房地产的;

(2)甲方交易的房地产不符合居住安全的;

(3)甲方无权处分交易房地产,或依据有关规定甲方转让的房地产属于禁止交易的。

(4) 因甲方的其它违约行为、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继续履行本协议已无必要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应按下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交付符合协议的房地产。 

(2)本协议履行期限内,因甲方交付的房地产存在缺陷或质量问题而造成乙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甲方违约,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房地产交易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违约金。 

9.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按下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 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房地产价款;

(2)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接收交易房地产。

(3)如乙方违约,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房地产交易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违约金。 

9.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除需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支出的必要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通讯费等。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在本协议签订、履行期限内,因自然灾害或任何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引致的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经各方协商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无法确定补救方案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101.2 若一方出现不可抗力事件,该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及时提交官方的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1.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国法律。

11.2 如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争议。

11.3在开始进行协商之日起三十天内仍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 其它规定

12.1 就本协议而言,除文义另有所指,“甲方”指甲方和/或其受让人,“乙方”指乙方和/或其受让人。

12.2保守秘密,各方一致同意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社会公众、传播媒介或其他无关其他方透露本协议的内容,及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个人隐私等。

12.3通知,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知须用中文书写,地址以本协议为准。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变更方应于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2.4效力,本协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各方代表签署时生效。若本协议中某条款与现有或将来相关法律有抵触而导致某条款无效,各方保证此条款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履行,本协议其它条款对各方仍旧具有约束力。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书面进行,并由各方当事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协议附件系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协议本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2.7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各执份。

12.8本协议签署日期为2008年     日,以昭信守。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附件

1、 甲乙双方签字人预留签名加印章(手印)

2、 甲乙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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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6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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