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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农村宅基地房屋转让协议
发表时间:2016-05-11 浏览次数:31

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广州农村房屋买卖协议)

核心内容: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因根本没有产权,无法办理过户,但是因合同无效,可以要求其赔偿违约损失及返还房款。相信买受人不想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于是广州房地产律师何焕明为你提供了一份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关键词】

1.无产权房屋的概念和界定

2.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一)、无产权房屋的概念和界定

无产权房是指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或者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这种房子法律是禁止公开交易的。平时所讲的小产权房其实就是无

产权房,因为小产权房不具备两证。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一般情况下是开发商和村里面的集体经济组织

或者和村民委员会,或者和基层的一些政府比如乡镇政府签订一个合同或者协议,然后在上面进行开发盖出来的房子,把这个房子进行

销售,这样的房子我们一般叫小产权房。

对于小产权房我们可能要有一个准确的界定,小产权房它实际上是一个无产权房。之所以说它是无产权的,因为我们知道我们平时

买的商品房是有两证的,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有一个是土地使用权证。而对现在所说的小产权房,这两个证都没有,没有进行土地的

登记也没有进行房屋的登记。所以实际上这样的房屋是没有任何产权的。所以准确地说,要从有无产权上,而不是从产权大小上面界定

,产权对房屋和土地而言没有大小之分。

(二)、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文(此范文仅供参考,远远未达到保护买家利益,广州房地产律师团队笔者经办的多起请求确认房屋买

卖合同无效在广州市区法院被驳回,笔者起草的《广州市农村房屋买卖协议合同》有效地保护了宅基地房屋买卖协议的买家利益。

无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售房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买房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售房人和买房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农民安居房达

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将自己因拆迁所分得的农民安居房(80平方米指标房)及相应的储藏室等卖给乙方。房屋、储藏室等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二、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并在本协议签章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50000 元整。乙方得到该房屋一切手续后 天

内一次性付清甲方余款。

三、 此房以后办理房产证手续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但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及帮助乙方办下该证及其它证件。

四、 签定合同即日起,中途甲方终止合同不愿出售此房,需退还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50000元整,并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100000 元整,如乙方终止合同不愿购房,甲方有权不退还定金。

五、 甲乙双方交易后,甲方没有任何权利任何理由收回该房及手续费等,今后该房拆迁还房等一切均归乙方所有。

六、 甲乙如要收回该房需经乙方同意并按收回时市场均价的叁倍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否则乙方可以拒绝甲方。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人一份。本合同以签名日期起生效,如有一方违约(违反合同),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按合同

协议执行。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年 月 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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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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