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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定期租船合同(期租约)
发表时间:2016-07-25 浏览次数:382
全文

租约代号 现有规范如附表(略)所描述的摩托/蒸汽船___

号的船东__(地址:___)与租船人北京中国对外贸

易运输总公司于本日相互达成协议如下:

船舶规范 1.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

应与附表规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以降低,足以赔

偿租船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船舶状况 2.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

应紧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

货运,船壳、机器、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并按规定人

数配齐合格的船长、船员和水手。

租 期 3.船东供租,租船人承租本船___日历月(确切

租期由租船人选择),从本船交付之时起租。

航行范围 4.本船在伦敦保险人学会保证条款的范围内(但不

包括__),航行于本船能经常安全浮起的(但同样大的

船舶照例安全搁底的地点可以不浮起)安全港口、锚地

或地点,进行合法贸易。在船东保险人承保的情况下,租

船人可派船在许可以外的地区进行贸易,也可随意派船

到船东需要支付兵险附加保费的地区进行贸易。不论哪

种情况,船壳、机器附加保费由租船人负担,但该附加保

费不得超过按照伦敦保险人最低费率的最少险别所征

收的保费,其保险条件不得扩大学会按期保险条款(1/

10/1970)的标准格式或学会兵险条款(1/7/1976)的标

准格式,但不包括封锁和围困险。租船人在收到有关凭

证或因租船人需要,收到保单附本时将附加保费付还船

东。如附加保费有回扣,应退还租船人。船壳、机器保额

定为___,保费即按此计算。但如保单记载的船壳、机

器保额与上列金额不符,则取较小的金额计算。

如本船航行中国受阻,租船人有解除本租约的选择

权。

除非首先得到租船人的同意,船东不得以任何理由

或任何目的派船停靠台湾港口。

禁装货载 本船用来载运合法货物,但不包括__租船人有权

按照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规则或任何主管当局适用

的条例,运输危险品。

交船港 5.本船在__在租船人指定的、本船能经常安全浮

起,随时可供使用的泊位,在办公时间内交给租船人使

用,交船时货舱须打扫干净,适于在装港接收货物。接受

交船并不构成租船人放弃其租约赋予的权利。

交船日期 6.本船不得在___之前交付,如本船在___17

点之前没有准备就绪并交付,租船人有随时解除本租约

的选择权,但不得迟于本船准备就绪之日。

交船通知 船东给租船人__天预计交船日通知及__天确定

交船日通知。

货舱检验 7.租船人在交、还船港代表双方委任验船师检验

交、还船时的货舱和确定船上存油,交船检验算船东时

间,还船检验算租方时间。验船师费用由船东和租船人

均等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油前,本船前后吃水要调平或

者船尾船首吃水差不超过6英尺。

船东供应 8.船东供应及/或支付有关船长、船员和水手的全

项 目 部食品、工资、领事费以及其他费用,供应及/或支付甲

板、房舱、机舱及其他必需的全部用品,供应及/或支付全

部润滑油和淡水,支付各项船舶保险及入干坞、修船和其

他保养费。

起货机 船东给全部双杆吊及/或转盘吊提供起重装置和设

备,达到格式表所规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装卸货物实际

使用的一切绳索、滑轮吊缆、吊货具及滑轮。如本船备有

重吊,船东给重吊提供必要的起重装置。(参见第15条)

船东提供甲板水手按需要开关舱,在船到达装卸泊

位或地点之前把起货机装置就绪,并提供甲板及/或舷梯

看更,配备每舱绞车工及/或转盘吊工一人,按需要昼夜

操作。如港方或工会规章制止水手开关舱或操纵绞车及

/或转盘吊,则租船人雇岸上工人代替并支付费用。

照 明 船东用船上灯光和群光灯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舱

口和货舱同时作业。

清 舱 如租船人需要,并为当地规章所许可,船东应提供水

手清舱并清除垫料,以适于装运下航次货载。租船人付给

船东或水手清舱费定额每次最多___

租船人供 9.租船人供应及/或支付(除非为船东的事务而发

应项目 生或在船东造成的时间损失内发生,不论是否停租)主

机和辅机用的全部油料(为了补偿船上人员生活用油,

每日历月定额___可在支付租金中扣除,不足一月者,

按比例扣减)、港口费、强制引水、舢板、拖船、领事费(但

按第8条属于船东支付者除外)、运河、码头及其他捐税

(但属于国际或本地船东或海员组织所征收者除外)和

费用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还支付交船港和还船

港的一切码头、港口和吨税(除非在交船前或还船后发

生)、代理、佣金等费用,并且安排和支付装载、平舱、码

垛(包括垫料,但船东允许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的垫

料)、卸载、过磅和理货、上船执行职务的官员和人员的

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

燃 料 10.租船人接收交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每

公吨燃油___和每公吨柴油___付款。船东接收还

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租船人现行加油合同的还

船港油价付款,如还船港没有合同油价,则按邻近主要

加油港的合同油价支付。本船交付时存燃油不少于

___吨,不多于___吨,柴油不少于___吨,不多

于___吨,本船退还时存燃油不少于___吨,不多

于___吨,柴油不少于___吨,不多于___吨。

租船人可在交船前加油,占用的时间不计租金。

租船人有使用船东加油合同的选择权。在租期内,

如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

加油,则租船人有权解除本租约。

租 率 11.从本船交付之时(格林威治时间)起至还给船东

之时(格林威治时间)止,租船人按本船夏季干舷载重

___吨,2240磅为1吨。每吨每日历月的租率___

支付现金,不足1月者,按比例支付。

第一期租金应在交船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以后各

期租金应在到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现款在___

给___预付半月(但最后一期,租金预付到经租船人合

理估算足以完成最后一个航次所需的时间),该项租金除

了扣除本租约已具体规定的项目外,还扣除租船人及其

代理人应得的回扣和佣金、有关实际停租或估计停租期

间的任何款项或费用,还扣除经租船人合理估算,在上述

期间内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根据本租约,租船人对船东的

索赔款项。如付款到期之日,本船停租,则租金余额应在

本船起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支付。租船人还有权在最

后整月租金中扣除预计代船东垫付的港口使用费或开支

以及还船时船上存油的估计金额,以上付款,还船后多退

少补。

如未履行支付租金,船东有权撤船,不给租船人使

用,但这并不损害船东根据本租约在其他方面对租船人

具有的索赔权。

还 船 12.本船应于租约期满时,按交付给租船人时大体

相同的良好状态(自然损耗和由于第21条列举的原因

所造成的船舶灭失除外),在租船人选择的安全、没有冰

冻的港口____退还。

租船人有卸毕还船的选择权,给船东或水手支付包

干费最多___以代替清舱,清除垫料。

还船通知 租船人给船东不少于10天的预计还船港口和日期

的通知。

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令的航次将超过租期时,租船人可使用

本船完成该航次,但如市价高于租约规定的租率,则对

于超过租期的时间按市价支付。

货 位 13.除保留适当足够的部位供船长、船员、水手使用

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与船用品外,本船所有空

间和运力,如有客舱,也包括在内,均归租船人使用。

甲板货 租船人有权按照通常海运惯例,在甲板及/或舱口部

位装满货物,费用自理,并承担风险。装载甲板货应受到

船舶稳定性和适航性的限制。航行中,船长与水手对甲板

货应妥善照料并拉紧捆索。

租船人 14.租船人有权派代表1至2人上船押运并考察航

代 表 次尽快运行情况。对他们将免费提供房间并供应与船长

相同的伙食标准,费用由租船人负担。

证 件 15.船东保证持有并随船携带必要的证件,以符合

所靠挂港口的安全卫生规定和当前要求。

船东保证,本船起货机及其他一切设备符合本船靠

挂港口的规定,还保证本船随时持有现行有效证件,在

各方面符合这种规定。如船东未能照办使其符合上述规

定或未持有上述证件以致岸上人员不能作业,则由此损

失的时间应停租,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船东负担。

租船人有权免费使用船上的绞车、吊杆包括重吊及

/或转盘吊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货机应保持完好工作

状态,便于即时使用,但租船人打算使用重吊时仍应给

予足够时间的通知。

熏 舱 在租期内,船东提供有效的熏蒸灭鼠证书或免疫证

书。由于载货或根据租船人指示而靠挂港需要熏蒸,均

由租船人负担,其他原因的熏蒸由船东负担。

停 租 16.(a)如时间损失是由于:(1)人员或船用品不足;

(2)船壳、机器或设备损坏;(3)船舶或货物遇到海损事故

包括碰撞和搁浅而造成延误;(4)修船、进干船坞或保持

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5)未持有或未随船携

带货运需要的有效证件及/或其他船舶文件,包括有效的

马拿马和苏伊士运河丈量证件;(6)船长、船员或水手的

罢工、拒航、违抗命令或失职;(7)任何当局因船东、船长、

船员或水手受到控告或违章对本船实行拘留或干预(但

租船人的疏忽行为或不轨行为所引起者除外);(8)船东

违反租约而停工;(9)由于本条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

目的(恶劣天气除外)或由于伤病船员上岸治疗而使本船

绕航、折返或靠挂非租船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10)本租

约另有规定的停租项目或其他任何原因,以致妨碍或阻

止本船有效运行或使本船不能给租船人使用,则从时间

损失起至本船重新处于有效状态,在不使租船人比时间

损失开始之时的船位吃亏的地点恢复服务止,租金停止。

(b)如装卸货物所需的绞车/转盘吊或其他设备损

坏或不堪使用,或绞车/转盘吊动力不足,则开工不足的

时间应按所需作业的绞车及/或转盘吊的数目比例计算

时间损失,如上述原因使装完或卸完整船的时间推迟,则

开工不足的时间应相应地全部停租。如租船人要求继续

作业,则船东支付岸上设备费用以代替绞车/转盘吊,租

船人仍应支付全部租金。但如岸上转盘吊数目不够,则

租金应按岸上可供使用的转盘吊数目比例支付。

(c)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装卸工人

待时费,如有罚款也包括在内,均由船东负担,并从租金

内扣除。

(d)租船人有将任何停租时间加在租期内的选择

权。

(e)如本租约所说的原因使本船延误达6周以上,

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航速索赔 17.联系本租约第1条,如本船航速减低及/或耗油

增多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多耗用燃料的费用,应从

租金中扣除。

征 用 18.在租期内,如本船被船籍国政府征用,则租金应

从征用之时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时船

上存油金额应退还租船人。如征用期超过1个月,租船人

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干 坞 19.从上次油漆船底算起,不超过10个月,本船应

在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同意的方便地点和时间,至少进干

坞一次(清洗油漆船底)。

船长责任 20.船长和水手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惯常的

和提单 协助。在航次、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长应听从租船人

的指示。船长本人或经租船人要求授权租船人或其代理

人按照大副或理货收据签发提供的任何提单。

指示和 租船人应给船长各项指示和航行指导,船长应保存

航海日志 完整正确的航海日志供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查阅。甲板、

机房日志应用英文填写,最迟应于每航次完毕时交给租

船人或其代理人,如未照办,则以租船人提出的数据为

准,对此船东无权申诉。

如租船人有理由对船长、船员或轮机长的行为不满,

船东在接到不满的情节后,应立即调查,如情节属实,船

东应予以撤换,不得拖延。

21.装卸工人和理货员由租船人安排并作为船东的

雇员,接受船长的指示和指导。租船人对雇用的装卸工

人的疏忽、过失行为或判断错误不负责任,对引水员、拖

船或装卸工人的疏忽或装载不合理或装载不良造成船舶

灭失,也不负责。

垫 款 22.如需要,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可垫支船长必要的

款项,供船方在港的日常开支,收取2.5%借款手续费,

此项垫款应从租金中扣还。但租船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

要时可拒绝垫支。

冰 封 23.本船不得派往或进入冰封的地点,或本船到达

之时,由于冰情,即将撤去或可能撤去灯塔、灯船、航标

和浮标的地点,本船也不得派往或进入因冰情有危险,

使本船不能顺利到达或在装卸完毕后不能驶出的地点。

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义务,但如需要,可尾随破冰船航

行。

船舶灭失 24.如本船灭失,租金在灭失之日停止,如本船失

踪,租金在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的正午停止,凡预付

而不应得的租金应退还租船人。

加 班 25.如需要,本船昼夜作业(周六、星期日和假日包

括在内)。除非停租,租船人按每日历月定额__付给船

东,作为船员和水手的加班费,不足1月按比例计付。

留置权 26.为了索回本租约属下的赔偿,船东有权留置属

于定期租船人的货物和转租运费以及提单运费。为了索

回预付而不应得的款项,索回因船东违约而造成的损

失,租船人有权留置船舶。

救 助 27.救助其他船舶所得的报酬,扣除船长与水手应

得的部分与各项法定费用和其他开支,包括按约对救助

损失时间所付的租金,还有损坏的修复和燃料的消耗等

项后,由船东与租船人均等分享。救助人命和救助财产

无效所遭受的时间损失和费用(不包括本船的灭失),由

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

转 租 28.租船人有转租本船的选择权,但原租船人对船

东仍负有履行本租约的全部责任。

走 私 29.船东对其雇员的不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如走私、

偷盗、行窃等后果负责,由此造成的船期延误应予停租。

退保费 30.由于本船在港时间达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

船东因此从保险公司得到的退保费应给予租船人(一经

从保险公司收到,如数退给租船人,否则从末次租金中扣

回估计的金额)。

战 争 31.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或军事行动,船东

和租船人双方均可解除本租约,本船将在目的港或在租

船人选择的安全、开放的港口,于卸完货物后还给船东。

海牙规则 32.船东或其经理人作为承运人,按照1924年8月

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海牙规则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规

定(但第三款第六节除外,在第四款第五节中700人民币

代替100英镑),对本租约名下所载运的货物,根据船长

签发的提单或根据第20条由船长授权经租船人或其代

理人所签发的提单负责短少、灭失或残损。

互有过失 33.双方互有过失碰撞条款和航运公会兵险1条和

碰撞及兵 2条是本租约的组成部分,本租约名下出具的提单均应

险条款 载有此项条款。

共同海损 34.共同海损按照1975年北京理算规则理算和清

算。

仲 裁 35.本租约发生的一切争执在__提交仲裁。仲裁

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

佣 金 36.船东应按本租约所付租金百分之3-3/4的回

扣付给租船人,百分之1-1/4的经纪佣金付给北京中

租__如任何一方违约以致租金没有全部支付,则责任

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双方同意解除本租约时,

由船东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在此情况下,佣金不超

过为期1年的租金计算的数额。

其 他 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在__经双方授权

的代表签字后生效。

承租人: 出租人:

中国___公司 _国___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电话电传: 电话电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律师:(签字) 律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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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9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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