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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表时间:2015-12-11 浏览次数:39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南京**建筑装饰公司   

二00   年   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南京**建筑装饰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发包人自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暂定    年  月  日 (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暂定    年  月  日 (具体按合同工期计算)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南京市解放路40号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双方盖章    后生效。

 发包方(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电    挂:

 邮政编码:

承包方(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电    挂: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内容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条款内容全部一致。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通用条款执行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签订合同3日内,提供全套加盖有效印章的图纸肆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代表发包人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审批、图纸提供、质量检查验收、工程量核实、现场签证等全部现场管理工作。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按通过条款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一天开始提供直至项目竣工。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妥全部开工手续(包括施工许可证)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七日内发包人组织进行。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过条款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进场开工后一周内向发包人及监理方各提供一份施工月进度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通过条款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施工过程中由承包人负责,竣工交付后由发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过条款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施工进场后一周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承包人资料两天内确认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发生通过条款规定的工期延误事由后10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工程师5天内予以书面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双方明确约定要求中间验收的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1)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人工单价、机械价格浮动的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已含在合同价内,不予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调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新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现场发生的签证。上述调整经发包人现场代表签证后进入决算。(发生新增工程量时,单价不变、按实结算)。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承包人进场之日,发包人支付合同价20%的备料款。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提交本月已完工程量报告。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进场后十天,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计   万元。 

   (2)施工过程中,每月月底前支付本月已完工程量70%工程款。

   (3)竣工之日,发包人付至工程价款85%。

   (4)结算审计结束,发包人付至审计价的95%。

   (5)留审计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工程竣工后两年内返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按通用条款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通用条款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提供工程竣工图贰份,竣工资料贰份。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过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过条款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37、争议   

    37.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所选项下√,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①提交 南京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通过条款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发包人投保内容:    按通过条款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按通过条款

承包人投保内容:  按通过条款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正本贰份,副本肆份。

47、补充条款

/     


附二:

合同签约遇险承诺书

南京**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与南京**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   工工程由南京**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分公司具体负责组织施工及管理。本人作为   分公司经理,全程参与并负责完成了上述工程的前期论证、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签订工作。本人已明知上述工程为     (填:大额垫资工程、要求达到国优或省优工程、赶工期工程),按照加盟合作协议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本人保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严格依照上述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合同职责,保质、保量、按期竣工,保证不拖欠材料款及工人工资。因上述工程出现的对外的债权债务均由我本人负责清理和偿还,因该工程出现的民事及行政责任由我本人承担,保证不给公司造成损失和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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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3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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