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合同问题
今年7月份我在电信公司续费两年的宽带业务费用。数天之后有业务经理向我介绍办理天翼手机业务,说是存50元话费,送一部手机,送一壶油。后我去营业厅办理该业务,在办理的时候,业务经理没有向我提及任何该手机业务使用的信息,只是说送一壶油,送一部手机。
在今年10月份的时候,我的电信天翼手机停机后发现宽带不能用了,后向中国电信咨询才得知这部手机与宽带捆绑使用且该手机必须使用一年以上才可以解除绑定。像这种需要强制用户使用一定时间的合同,肯定得向用户做明确解释,但在我办理的时候,电信的客户经理也好,营业员也好,都从未向我提及任何该方面的信息。现在电信公司给我说我签定的协议上面有这方面的信息,他们拿那份协议说事,但在办理的时候他们没有跟我做任何的说明,我能否状告电信公司侵权?
问题是我当初签的那份协议我也不知道他上面有没有提及这点(协议丢了)像这种通迅行业的合同,肯定都是专业术语,我好像记的合同法中关于专业术语,消费者在不明白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定的协议是可以判定无效。不知道是不是。
请专业人士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补充:
他们当时确实没跟我说
但是我没证据,如果他们一口咬定当时和我说明了我怎么办
那份协议上面的内容我不知道写没有写这个,丢了
问题回复:
1,你们之间的争议属于合同纠纷。你无法状告电信侵权。
2,你和电信公司关于"手机与宽带捆绑"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
对于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提供方有告知并说明的义务,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作为格式条款提供方电信公司有告知并说明的义务而未履行因此,你可以主张你们的协议中关于"手机与宽带捆绑"的条款无效。
补充:对方主张履行了告知义务,须负举证责任。
有没办法再搞一份自己认真再看看?知己知彼嘛,诉讼时百利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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