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合同范本 > 代理合同 > 代理记账合同 > 代理记账合同(2)
代理记账合同(2)
发表时间:2016-01-18 浏览次数:12

委托方(甲方): 

邮编: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受托方(乙方):黑龙江省恒天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邮编: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1 甲方有权充分得到合同中约定的服务;

1.2 甲方可以书面申请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错账进行重新编制及调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 甲方以书面形式可以申请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代理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1.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代制的记账凭证、会计报表、纳税申请表和账薄上加盖乙方公司及服务人员印鉴。

1.6 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填写《服务信息质量反馈通知单》;

1.7 甲方应于签订合同 日内向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1.8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料,正确填制和依法取得符合统一规定的原始凭证。对乙方退回的并要求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甲方应及时予以更正、补充;自制原始凭证、取送和审验外来原始凭证的工作由甲方自行完成,否则,由此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1.9   甲方应配备专人负责本企业日常货币的收支和保管,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库存商品或材料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辅助账、往来明细分类辅助账(应收应付账款、预收、预付账款、其他应收应付账款)等基础性工作,并接受乙方的业务指导;

1.10  甲方有责任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即每月 日前将上月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原始凭证整理并粘贴完毕,按双方约定的交接地    进行交接;如果甲方未能按照约定进行交接,应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交接,另行交接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代理记账合同(2)”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销售代理合同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4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