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不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
导读
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申请者(即非专利权人)实施发明或使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时,专利权人不实施专利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情形解读
如果①专利权人在被授予专利之日起满三年,②同时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没有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申请的专利,又没有正当理由的,这就属于专利权人不实施专利的情况。专利权人不实施专利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注: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申请者(即非专利权人)实施发明或使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
参考法条
《专利法》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解决方法
解决流程图
流程提示:专利权人在不实施专利的时候,符合实施该专利条件的非专利人,需要以合理的价格先向专利权人申请专利实施,在合理时间内没有获得专利权人许可的,非专利权人才能向专利局申请强制许可。
法律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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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著作权侵权诉讼由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人名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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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及以下材料:
1.原告是公民的,应提交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2.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交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准确的户籍材料;4.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被告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询工商局企业注册资料复函(企业信息咨询复函)。
5.书面证据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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