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导读
在房屋拆迁中,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支付各种补偿金,房屋拆迁的补偿金中通常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和房屋拆迁安置费,这两种费用是分别存在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房屋拆迁补偿费和房屋拆迁安置费的具体规定吧!
概念解读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拆迁后,拆迁人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房屋拆迁的补偿金中通常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和房屋拆迁安置费。
1. 房屋拆迁补偿费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协商的补偿金额(或者经过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协商的补偿金额(或者经过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 房屋拆迁安置费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参考案例
2008年2月,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对包含甲在内的房屋进行拆迁。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与甲协商拆迁补偿,双方最终达成拆迁补偿协议。5月,评估机构对甲的房子进行了评估,评估价61万余元,甲不认可,即日自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9月,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向房管局申请裁决。11月,房管局委托是拆迁办发函办理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评估机构,估价为63万余元。2009年1月14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依法作出了行政裁决,裁决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给予甲79万余元的货币补偿。甲仍然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甲的代理律师与拆迁人多次协商,拆迁人同意将补偿金额增加至105万,至此双方最终达成了拆迁补偿协议,甲撤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解决方法
法律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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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 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 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 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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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到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到4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至100元。
3、有财产争议其争议金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1)超过1千元到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2)超过10万元到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3)超过20万元到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到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4)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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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产生纠纷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通常为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有:
1.提起诉讼的是行政诉讼法上适格的原告,在征地拆迁诉讼中的原告通常是被拆迁人。
2.有明确的被告,通常为拆迁人、房屋和土地的征收人或者相关部门。
3.事实根据包括案情事实和证据事实,需要提供关于征地拆迁中的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以及拆迁通知等,能证明拆迁事实和违法拆迁的证据。
4.选择正确的征地拆迁纠纷的受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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