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债时遭遇非法拘禁
导读
民间借贷案件不断滋生,债务人资金链断,逾期情况越开越多。有的债权人为了途方便快捷,选择用暴力方式给债务人施压催款,往往也因此给自己惹上更大的麻烦。如果债权人在追债的过程中,遭遇非法拘禁的,受害人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概念解读
从这一规定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没有情节的规定,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不论时间长短,次数多少,恶劣程度轻重,就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具有殴打、侮辱的行为,二是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
但并不能因债权人的拘禁行为,债务人就可以免除债务。因此,债务人仍然应该履行归还欠款的义务。
案例简介
王某借给田某5万元,多次索要无果,于2009年4月19日20时许伙同吴某、刘某、江某、唐某将田某带到茶馆、宾馆,非法限制田某人身自由,采取泼水、殴打等威胁手段,逼迫田某还债,田某将密码说出支付王某1.6万元,后于2009年4月22日8时将田某释放。后鉴定田某构成轻伤。江某同另案犯唐某为他人索要赌债将郭某拘禁31个小时。唐某协助公安机关将江某抓住。刘某在家人劝说下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以非法拘禁罪将江某及其同伙逮捕归案。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解决方法
第一步:积极归还欠款本金利息;
第二步:因被追讨欠款而被限制人身自由,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第三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第四步:经过初步调查,认定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会就会立案侦查;
第五步:经过调查程序的不断深入,公安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一系列司法措施。
第六步:并不能因债权人的拘禁行为,债务人就可以免除债务。因此,债务人仍然应该履行归还欠款的义务。
法律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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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提供以下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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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诉法院的选择:
a、合同有约定的在约定管辖的法院
b、被告住所地
c、合同履行地(贷款方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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