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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
发表时间:2016-10-30 浏览次数:337

集资诈骗

导读

集资诈骗一般是指通过虚构借款用途,提供虚假材料,向借款人承诺高额回报率做诱饵,骗取集资款的行为。如果该借款行为构成诈骗罪的,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些有关集资诈骗的相关内容。

概念解读

借钱不还是否可以构成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主要判断取决于借款人在借款时,是否出于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说借款人通过虚构事实向贷款人借款,在借款后完全没有要归还欠款的意识。若你借款的对象是以投资理财咨询为名从事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公司,如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等,这些公司常常打着投资理财的旗号,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

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的区别

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罪最主要区别在于主观性不同,集资诈骗罪的被告人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民间借贷却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非法占有为目的只要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民间借贷转化为集资诈骗的条件

一般民间借贷转化为涉刑的非法集资诈骗罪需同时满足下面条件:1、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区分一般民间借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根本区别。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认定“非法占有的目的”,一是行为人取得资金时的心理状态,行为人在集资时明知自己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应认定为集资诈骗。二是行为人获取资金后对资金的处置方式,如果携款潜逃、恣意挥霍或者进行违法犯罪等高风险行为的,应当认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向社会不特定的人非法集资。向社会不特定的人的理解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向社会不特定的人一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如果是向特定的人集资拒不偿还,并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就属于一般的诈骗罪。3、非法集资行为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作为追诉标准比较合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追诉标准作了相关规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的,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进行集资诈骗的,数额在50万元以上。4、非法集资的资金用途非正当性。如果企业将借贷资金用于合法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集资诈骗罪。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中,企业将借贷资金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集资诈骗等金融活动。 

案例简介

2006年,马某某和李某通过中介公司虚假出资登记注册了新疆世平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随即世平吉公司委托王某进行所谓的招商。3人以世平吉公司投资“三道坝六号煤矿”需要资金为借口,设立招商集资办公室、开办讲学点、印制散发广告单,面向社会公开集资,承诺投资“三道坝六号煤矿”1年期回报率为10%,3年期为14%,5年期为16%,由投资者自行选择一种投资回报方式与世平吉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同”。在极具诱惑的宣传下,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间,数百人成为世平吉公司虚拟项目的投资人,受骗资金335万元。2007年7月,3人被公安机关逮捕。法院依法判处涉案人员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2年不等,并罚金20万元至10万元不等。

法律条文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解决方法

如果涉及的是刑事纠纷的程序:

如果涉及的是民事纠纷的程序:

 

①七日之内觉得是否受理案件

②公告送达的时间为60日

③从判决送达之日起计算15日,没有提起上诉的,判决生效

④收到裁定书之日起计算10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⑤受理执行案件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完毕

⑥被告失联,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审限为6个月

⑦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审限为3个月

 

法律攻略

  • 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提供以下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 民间借贷起诉法院的选择:

    a、合同有约定的在约定管辖的法院

    b、被告住所地

    c、合同履行地(贷款方所在地)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集资诈骗”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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