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
导读
交强险,是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申请材料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3.损失情况证明: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
4.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赔偿范围
1.法条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是机动车一方且有过错的,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机动车购买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会根据与机动车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先行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但是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是有限制额度的,超过了保险公司赔偿的额度,机动车方在责任范围内对受害人再进行赔偿。
2.具体情形
(1)机动车一方有责任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赔偿的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赔偿的项目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①机动车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赔偿的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②机动车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赔偿的项目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③机动车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理赔责任免除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出现下面几种情形的,保险公司对损失和费用的,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财产,或在被保险人机动车上的财产;
(5)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6)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流程图例
法律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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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起诉状:①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②原告的诉讼请求。在诉讼请求中,原告可要求被告赔偿在事故中的财产损失、赔偿相关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以及诉讼费的承担。③事实与理由。事实与理由这部分,需要写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分析事故当事人之间的责任的划分。
2、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属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工商登记资料
3、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代理的,应经法院审查许可;律师代理的,必须提交律师所函件和年检的律师执业证书。
4、原告与被告之间就纠纷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原告应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各方的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以及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资料复印件。
6、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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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由①事故发生地或者②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虽然起诉法院既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又可以选择被告的住所地法院,但是受害人尽量选择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选择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更利于事故事实和证据的查明与收集,因此受害人维权成本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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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以上表格作为诉讼费用的参考,具体交纳数额以受诉法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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