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导读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可理解成用于承担日常生活中的各方面所需应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购买共同生活用品衣、食、住、行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概念解读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可理解成用于承担日常生活中的各方面所需应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购买共同生活用品衣、食、住、行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等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等。
参考案例
张男与李女登记结婚,婚前,张男向王某借款5000元用于购置婚后生活的家用电器,两年后张男与李女离婚,5000元借款虽是张男婚前所借,但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解决方法
第一步:双方协商
夫妻双方可以就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担进行协商,能达成协议的,则按照协议进行分担。
第二步:协商不成,原告起诉
双方就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能达成协议的,一方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二步:提交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收集有利于自己对共同债务的分担的证据,例如:债务的用途、借款转账的单据等。
第三步:法院调解
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通常会先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调解。如果通过法院调解,双方就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达成一致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果双方经过调解没有达成一致的,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
第四步:调解不成,开庭审理
双方经过法院的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将开庭审理该案件。
第五步:法院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的争议做出判决。
法律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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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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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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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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