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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分割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发表时间:2016-04-25 浏览次数:388

离婚时如何分割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导读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得的物资利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概念解读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得的物资利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比如:银行存款中所获得的利息、出租房屋或者物品所获得的租金等。注意:①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婚后夫妻约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②投资行为可发生在婚前,也可以使在婚后。?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必须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实际取得的收益,但是包括预期收益。④这里只有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用于投资的那部分个人财产依然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参考案例

案例简介

二娃在于二妹结婚前,还有一套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价值50万元的房产。因为婚后两人一起在郊外又购买了一套别墅,所以二娃将自己婚前的房产用于出租。因为该套房产地理位置优越,每年收取租金能有6万元。结婚5年后,二娃与二妹协议离婚,二妹并要求分割这5年来二娃所取得的租金30万元。

案件分析

根据《婚姻法》第11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中,二娃用于出租的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而出租所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租金在双方离婚的时需要进行财产分割,但是二娃婚前的个人房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属于二娃的个人财产。

解决方法

法律攻略

  • ⑴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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