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的确定
导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情况下判给女方,特殊情形除外;如果双方达成协议,随男方生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男女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会将子女是否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做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男女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法律解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方或母方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以上内容适用于已婚和未婚生子情况
参考案例
案例简介
小王和小强于2013年结婚后,夫妻恩爱,同年9月14日,小强在一次交通意外事故中不幸身亡,小王在听到丈夫不幸身亡的消息时已身怀有孕。同年10月,小王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千金女儿,在孩子刚出生的第七天,小王与婆婆为一些生活上的琐事发生的争执,脾气倔强的小王一气之下回了娘家。等小王想要孩子的时候,婆婆却不愿意了,为了争回孩子的哺乳、抚养权,小王万般无奈的将公公婆婆告上了法庭。
案例分析
小王在其丈夫死亡后生育的女儿正直哺乳期,为了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以及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应随母亲抚养,对于原告诉讼的哺乳、抚养权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法条规定,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原告小王的女儿交给原告抚养,同时,案件受理费100元也由被告承担。
法律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哺乳期间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3.《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调高,但一般不超过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八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抵子女抚养费。
第十四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解决方法
1、双方协商
父母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
2、诉讼解决
第一步:收集证据
(1) 证据包括:对方未尽抚养义务的证人证言;生活开支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孩子的意见等等;
(2) 整理证据时,考虑影响法院判决的因素: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第二步:原告起诉
1.法院管辖: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2.离婚起诉书:原告需要将孩子抚养权变更的诉求在起诉状中写明。
第三步:等待法院立案
在起诉后,法院会经过审查,7日内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将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法院退回原告的起诉状和其他相关材料、证据,并告之理由。
第四步:法院调解
法院在审理就离婚案件中,通常会先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调解。如果通过法院调解,双方就孩子抚养权能达成一致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字生效。如果双方经过调解没有达成一致的,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
第五步:调解不成,开庭审理
需要开庭审理的孩子抚养权案件,法院会送达传票给原被告,通知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六步:法院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作出判决。
第七步:给孩子落户
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进行办理户口的变更。
法律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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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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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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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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