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赔偿首先应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导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却因实际已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的一个方面。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就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来看,双方当事人虽然没有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已通过各自的行为作了表示,双方就建立劳动关系这一意思表示已达成一致,劳动合同就已存在。
概念解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却因实际已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就是说即使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合同,但已经开始在用人单位上班了,这种情况就叫事实劳动关系。
参考案例
案情概述:
吴某生完孩子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后来吴某通过朋友介绍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面试后,老板考虑到吴某是朋友介绍的,就决定让他来企业上班,每月发给其一定的报酬,双方之间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后,偶然的一次机会,吴某到企业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查询个人社会保险账户,发现该企业一直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于是,吴某要求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补缴前两年的保险,老板以未签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缴纳,吴某几经交涉未果,只能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为其补缴历年的社会保险费。
案例解读: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吴某向劳动仲裁委提供的有关工资凭证、服务证、考勤记录、以及介绍信、企业出具的张某系本单位职工等证据材料,就能够证明与该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双方当事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吴某补缴历年的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式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第82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3、《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四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 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解决流程
1、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实际建立了劳动关系,且已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除了自始至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外,其余均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有效,并依据有效的劳动关系对劳动者予以保护。
2、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视为用工双方均同意以原条件案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出现纠纷时,按事实劳动关系有效进行处理。
3、对于双重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又与其他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原则上应确认后一个事实劳动关系无效。因为劳动合同一经签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就享有劳动请求权,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劳动给付的义务,他是在从属关系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所以未经原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不有再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法律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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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工伤认定程序
1.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2.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并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
第二步,工伤受理的行政诉讼程序
1.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
2.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3.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二审的审判期限为2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即判决由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也可能判决驳回职工的诉讼请求,此时劳动者的工伤维权程序结束。
第三步,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后,如果单位提出异议,认为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实践中劳动部门往往要求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该先进行劳动仲裁。
第四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劳动者申请仲裁后,仲裁机构应当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书,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作出裁决。但是不服该裁决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步,确认劳动关系
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可以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第六步,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
工伤认定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步,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程序
1、申请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复议结论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判决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注意,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不能直接判决构成工伤或者不构成工伤,而只能维持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或者撤销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2个月。
第八步,劳动能力鉴定
1、劳动部门认定职工的受伤属于工伤后,如果劳动者认为其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职工可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单位或者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九步,工伤赔偿劳动仲裁程序
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必须在收到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
第十步,工伤赔偿诉讼程序
1、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法院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
2、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二审法院的结果可能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者直接改判,也可能是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而对重审后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再次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的结果可能是支持或者部分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也可能是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如果二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工伤赔偿程序结束。
第十一步,工伤赔偿执行程序
如果单位不主动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职工必须在1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执行的期限和能否得到执行则由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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