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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非法用工造成伤害了怎么办
发表时间:2016-04-01 浏览次数:149

单位非法用工造成伤害了怎么办

导读

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非法用工单位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

概念解读

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非法用工单位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

参考案例

案情描述

甲在某地从事外墙立面改造工程施工,未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任何办公地点,以个人名义承揽工程。甲承包工程后,从社会上招用一些会搞外墙立面粉刷技术的人员,口头约定承包,由施工人员负责工程的具体施工事宜。乙、丙、丁为进城务工人员,多年从事粉刷装修工作,根据甲的招揽为甲粉刷墙面,结果在工程施工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乙当场死亡。

案例分析

本案中,乙丙丁人都是甲以工作招揽而来,替甲工作,虽未与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乙在工作时因工作原因死亡,属于工伤。而甲没有任何工商营业执照,因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甲非法承包政府墙体立面改造工程施工,属于非法用工,应当对乙进行一次性赔偿。

法律依据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违法用工的情形。

非法用工的主体,即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和使用统共造成伤残、死亡的单位。

解决流程

在非法用工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时,由该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亡的,由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用人单位要给予一次性赔偿。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

一次性赔偿金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一次性赔偿按照所在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计算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

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

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

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

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

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

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

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发生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不积极处理,那么老大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受理的关键前提是伤害是否属于工伤。

1、发生工伤事故,首先由用人单位、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就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单位不提出申请,从业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部门提供的工商登记查询证明材料;

4、与用人单位存在的证明材料(事实劳动关系、考勤卡、饭卡、工资单、工作证、名片及其他工作证明);

5、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攻略

  • 第一步,工伤认定程序

    1.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2.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并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

    第二步,工伤受理的行政诉讼程序

    1.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

    2.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3.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二审的审判期限为2个月。

    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即判决由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也可能判决驳回职工的诉讼请求,此时劳动者的工伤维权程序结束。

    第三步,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后,如果单位提出异议,认为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实践中劳动部门往往要求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该先进行劳动仲裁。

    第四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劳动者申请仲裁后,仲裁机构应当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书,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作出裁决。但是不服该裁决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步,确认劳动关系

    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可以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第六步,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

    工伤认定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步,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程序

    1、申请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复议结论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判决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注意,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不能直接判决构成工伤或者不构成工伤,而只能维持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或者撤销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2个月。

    第八步,劳动能力鉴定

    1、劳动部门认定职工的受伤属于工伤后,如果劳动者认为其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职工可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单位或者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九步,工伤赔偿劳动仲裁程序

    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必须在收到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

    第十步,工伤赔偿诉讼程序

    1、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法院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

    2、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

    二审法院的结果可能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者直接改判,也可能是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而对重审后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再次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的结果可能是支持或者部分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也可能是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如果二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工伤赔偿程序结束。

    第十一步,工伤赔偿执行程序

    如果单位不主动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职工必须在1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执行的期限和能否得到执行则由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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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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