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取得许可证的商品房买卖
导读
买受人在与开发商出卖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预付款和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是如果在买受人起诉钱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合同可以认定有效。甲在2008年初购买了乙开...
概念解读
买受人在与开发商出卖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预付款和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是如果在买受人起诉钱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合同可以认定有效。
参考案例
甲在2008年初购买了乙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一套,甲在与乙签订购房合同时,甲预交10万元定金,该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据。1年后,乙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甲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合同。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乙公司在房屋买卖中故意隐瞒自己未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该行为构成欺诈,甲乙之间的购房预售合同无效,乙应返还甲的购房款10万元,同时赔偿甲4300元的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解决方法
法律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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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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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 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 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 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 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 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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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 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 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 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 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 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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