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梧政办发[2008]36号 |
颁布日期:2008-03-1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梧政办发[2008]36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前期工作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大力推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市今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全面完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08年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前期工作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2008年重点建设项目和前期工作项目基本情况
(一)2008年安排重点建设项目224个,总投资约603亿元,年内计划投资约122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21个,总投资约315亿元,年内计划投资约83亿元;新开工项目103个,总投资约288亿元,年内计划投资约39亿元。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78个,其中年内计划投资亿元以上项目24个。2008年计划完工项目95个(见附件1)。
(二)2008年安排重点前期工作项目26个,总投资约943亿元(见附件2)。
二、组织形式
市属项目由市直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县(市、区)项目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整体管理和协调组织等工作。对涉及重大项目的特别重要事项,由市委、市政府通过统筹协调来推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跟踪、汇总重点建设项目和前期工作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协调推进项目。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务必各负其责,积极指导、协调、配合项目业主抓好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项目业主要按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要求,抓紧完善各种手续,研究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加快项目建设进程。
(二)落实目标责任。
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包括前期工作、开工、建设过程和竣工投产等阶段,都要落实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项目责任单位及项目保证落实责任人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目标实现负总责。要围绕项目进度目标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积极做好项目协调配合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继续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为今年我市重点项目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凡涉及我市重点项目的工作都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指导及协调配合业主搞好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要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建设合同管理制等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工程施工的科学组织,严格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五)千方百计落实建设资金。
坚持“市场运作,业主为主”的原则,创新投资和项目建设机制,更多地利用市场和开放的办法筹措建设资金。要进一步加强与银行及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尽可能多地争取信贷资金、国债投资、国家预算内投资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各种途径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紧缺问题,努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建立项目情况月报制度。
1.为掌握项目动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项目实施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报表的填报工作,认真填写月工程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表(见附件3)或前期工作项目月工程进度情况表(见附件4)。
2.市直项目的月报表由各项目落实责任单位统一组织报送,各县(市、区)项目由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报送。每月进度报表请在当月26日前报送到市重点办(联系电话:3824885、3820807,传真电话:3820807,E—mail:wzgydhz@163.com)。
3.要求市直项目落实责任单位及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要指定专人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联系与报送工作,并将联系方式(格式见附件5)于3月26日前报送到市重点办。
(七)加强督促检查和舆论宣传工作
在推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项目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依法办事,文明施工。同时,配合新闻媒体做好项目建设的宣传工作。
附件:1.梧州市200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2.梧州市2008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计划表
3.梧州市2008年重点建设项目()月工程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表
4.梧州市2008年前期工作项目()月工程进度情况表
5.各县(市、区)、市直重点建设项目落实责任单位联系方式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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