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4-04-3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东府办[2004]47号
转发市普法办公室关于2004年全市普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普法办公室《关于2004年全市普法工作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2004年全市普法工作的意见
(市普法办公室2004年4月19日)
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以及上级普法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下,去年,全市各级普法部门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要求,在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方面,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在推进依法治市和法制建设进程方面,扎扎实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我市今年的普法工作要根据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对普法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党政工作中心,围绕三个文明建设,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开拓创新、务求实效,进一步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这是坚持依法治国和执政为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市外来人口众多,全民的法制意识还不够高,尤其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不稳定因素随之增加,如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素质,就显得十分重要。我市各级普法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保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依法治国,推进法制建设,是“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高依法执政水平的客观要求,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法律保障的现实需要。
二、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重点宣传新修改的《宪法》和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一)结合宪法修改,抓好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要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要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对宪法的学习,促进他们树立“依宪治国,执政为民”观念。
(二)深入贯彻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观摩会精神,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在继续坚持以往领导干部学法基本制度的传统上,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法》的宣传。要以行政机关特别是有执法权的执法部门为重点对象,集中组织培训、讲座、专题研讨等活动,尤其要在“学用结合”、“学用一致”方面,多用心思,下真功夫,见到成效。领导干部要按照国务院通知的要求,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提高对《行政许可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带头学习《行政许可法》,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转变不适应行政许可法精神的思想观念。通过《行政许可法》的普及推行,使“职权法定”原则,在领导和公职人员中,成为一种具有约束力的自觉行为,切实提高各机关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和贯彻有限政府、信用政府、透明政府、正当程序、责任行政等理念和原则,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广泛开展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各级普法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互联网等舆论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新《宪法》和《行政许可法》,使我市广大群众熟悉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了解自己享有的各项权利,充分行使这些权利,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并明确自己相应的义务,增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通过及时、深入的宣传,使各项新颁布法律法规在社会上得到迅速普及,促进各项工作的依法开展。
(四)积极开展防治禽流感和“非典”法制宣传,及时将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送入农村、企业、学校、社区,促进各项防治工作的依法开展和社会的繁荣稳定。
三、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要深入贯彻省领导在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观摩会上的讲话和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粤司〔2002〕189号),抓好各项学法制度的落实,将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要重点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依宪治国,把改革、发展和稳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讲话精神,学习新《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今年上半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全市公务员学习新《宪法》和《行政许可法》,七月份全市组织公务员考核,重点考核新《宪法》和《行政许可法》。考试和学法的情况将登记和建档,成绩填入《广东省四五普法学法登记本》,考评情况将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的依据之一。各镇区、单位对此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给予大力支持。
四、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继续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包括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文化市场、金融市场、财税秩序和旅游市场秩序等重点工作的法制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管者的依法消费意识、依法经营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依法管理意识,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有关部门今年要用一定的时间,采取轮训、讲座等比较有效的方法,加大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我市市场经济的法制环境。
五、围绕进一步落实《十项民心工程》,继续加大外来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我市的数百万外来工,多年来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后,东莞的发展、稳定仍需他们的支持和配合,为此,一方面,我们要继续从工作、生活上多关心、体谅、支持他们,为他们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在广大外来工中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要按照省里提出的抓好“十大民心工程”的要求,以及省普法工作提出的十件大事,继续抓好非户籍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搞好安全生产、促进社会诚信制度建设方面的法制宣传;积极主动地配合“严打”整治、扫除黄、赌、毒等专项斗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长效机制
今年除继续发挥法制副校长、市法德教育基地和各级关工委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作用外,还要做好以下工作:一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配齐配好“法制副校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副校长”的业务培训,帮助、指导他们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扎实开展;二要切实抓好校园的法制教育,利用班务会、校务会,结合学生的实际施教,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机制,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三要继续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监狱、看守所、法德教育基地等普法资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到监狱、看守所等场所接受教育。
七、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
(一)要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把“法律进社区”与“法律进万家”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推动社区依法治理的开展,促进社区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区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条件成熟时召开一次全市社区法制建设经验交流会。
(二)要按照司法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规范标准,明确内容,以村(居)民为主要对象,以提高村(居)民法律素质为目标,以法律进社区的“四个一”活动为主要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围绕维护基层稳定,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的“九条标准”和省制定的“六有”,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以试点为先导,以点带面,推出一批有影响、有典型意义的样板,使“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既有时代特点,又有社会效应,从而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抓好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和劳教人员、监狱服刑人员等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普法教育。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法律咨询、图片展览、专题讲座等普法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社会安定团结。特别是要针对基层突发事件,做好《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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