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地区行政公署 | 文号:铜署发〔2008〕1号 |
颁布日期:2008-01-2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启动全区粮食应急预案的紧急通知
铜署发〔2008〕1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地直有关工作部门:
自今年1月11日以来,我区遭遇50年以来最严重雪凝灾害性天气侵袭,导致全区各县(市、特区)大面积停电,主要交通干线全面封闭,大部分县(市、特区)粮食加工和运输出现紧张状况。为确保广大群众粮食所需,经行署研究,决定启动全区粮食应急实施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启动地县两级粮食应急预案。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灾情和本县粮食供应情况,在全面掌握粮食供需基础上,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动用县级储备粮用于应急加工,确保粮食供应不断档。适时启动地级粮食应急预案,地区粮食局要切实掌握各县(市、特区)粮食供应情况,并根据市场需求,在县级储备粮不足时,动用地级储备粮应急供应,确保重灾区域的粮食供应。
二、完善措施,确保应急预案顺利启动。一是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地区粮食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和要求,认真做好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督促检查工作,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确保粮食市场稳定。二是鉴于电力供应不稳定,各县(市、特区)要优先保证粮食加工用电需求,有小水电的县要优先给粮食加工企业供电,没有小水电的县,地区粮食局要统筹安排好粮食加工点,合理安排粮食调运,确保粮食应急预案顺利实施。三是粮食供应问题大的县,由地区粮食局统一协调,打通供应通道。
三、加强领导,确保受灾群众粮食供应有保障。各县(市、特区)要加强对实施粮食应急预案工作的领导,正确对待当前粮食供应问题,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粮食部门要抓好落实。全区粮食部门要进一步摸清全区粮食底数,各类粮食加工企业要加大粮食加工力度,保障市场需求。
二○○八年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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