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发〔2007〕93号 |
颁布日期:2007-11-0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非法煤场专项活动的紧急通知
铜政办发〔2007〕9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规范全市煤炭经营秩序;理顺管理体制,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和全市烟煤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推进创卫、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顿非法煤场专项活动。
一、此项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尚洪泽副市长任组长,周子敬副秘书长、市煤炭局任宝楼局长为副组长,市国土、环保、城建、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对铜川市辖区内的煤场取缔清理工作进行督查。
二、各区县和市新区管委会从11月1日至11月15日,集中开展一次煤场专项整治活动,打击取缔非法煤场,使其达到“一清除三拆除一恢复的标准”(即清除煤场存煤;拆除地磅、拆除机械设备、拆除工棚和相应设施;铲除煤底、恢复地貌)。特别是久整不治、顽固抵赖、死灰复燃的煤场,要做到重拳出击、严厉打击。
三、各区县和市新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煤场整洁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合理科学地做好整治取缔的实施工作,要大张旗鼓、敢于碰硬。活动结束后,将整治清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对各区县的工作进行督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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