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河北省会计奖励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 文号:令2005年第6号 |
颁布日期:2005-04-1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废止《河北省会计奖励暂行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05]第6号
经2005年4月6日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废止《河北省会计奖励暂行办法》,现予公布。
省长季允石
二OO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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