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刑事行政法类 > 国家赔偿 >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02-02-2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咸政办发〔2002〕9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卫生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卫生局市经贸委市教委市计生委

市广电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对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

碘缺乏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心健康,影响人口素质,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地方病。我市是严重缺碘地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虽在2000年已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有效地控制了碘缺乏病的发生,但离实现完全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当作提高人口素质、关心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当作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为了确保我市在2005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各级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作用,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作

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许多部门。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可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碘缺乏病防治效果评价、碘盐的监督监测工作,积极开展防治科研,完善防治对策,加强技术指导,当好政府参谋。盐业管理部门要加强食盐专营管理,保证碘盐质量,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食用合格碘盐。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要求,努力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教育和宣传部门要积极宣传和报道消除碘缺乏病科学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防病能力。残联和计生部门也要加强碘缺乏病宣传和服务工作。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配合盐业部门严厉打击推销非碘盐、劣质盐商贩。

三、强化碘盐监督和管理工作

食盐加碘是消除碘缺乏病最经济、最有效的主导措施。我市继续实施以全民食盐加碘为主的消除碘缺乏病战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从重从严惩处违法案件,绝不让非碘盐、私盐、特别是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劣质盐、工业盐流入食用盐市场。防疫部门对盐业产销单位定期抽检,尤其是较偏远农村,并将检测结果如实上报。盐业产销单位要将碘盐销售情况和非碘盐查处情况每季度向防疫部门报告。

四、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力度

健康教育是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充分利用每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消除碘缺乏病的健康教育,普及防治知识,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参与。卫生、盐业等部门每年向特殊人群发放宣传画、宣传册、科普读物,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在电视及报刊上发布公益广告,举办碘缺乏病防治知识专题讲座。各级教育部门每学期都要向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碘缺乏病防治知识教育。

五、稳定和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专业队伍承担着大量消除碘缺乏病业务工作。卫生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保证与防治碘缺乏病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关心和重视防治专业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切实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各级专业队伍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加大监测力度及对特需人群进行科学合理的补碘工作

各级卫生部门要按照省监测方案要求,加强碘缺乏病防治效果监测与评估工作,不断完善人群碘营养评价体系,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善和强化工作措施。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哺乳期妇女和0-2岁婴幼儿及通过检测确认为甲减的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碘营养监测与补碘工作,对其它人群原则上不再进行补碘。所用的碘制剂必须是国家准字号。计生部门及各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防疫部门搞好这一工作,其他部门不得开展特需人群碘营养监测和补碘工作。地病办要加强检查督导评估工作。

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可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国家赔偿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3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