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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各区政府落实打假责任制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
颁布日期:2006-12-3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各区政府落实打假责任制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2006年12月30日)

深府办〔2006〕238号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5〕63号)和省打假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打假办〔2005〕20号)的相关考核要求,为督促基层政府将打假责任制落到实处,迎接省考核组对我市打假工作的考核,2006年9月至11月,市打假办牵头组织对各区政府落实打假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考核小组由市打假办和市监察局、贸工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质监局、烟草专卖局七个单位选派人员组成,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文江担任组长,市打假办常务副主任、市质监局副局长邝兵担任副组长。考核分为准备、现场考核、征求意见、总结和整改五个阶段,现场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提问交流、查阅资料、抽查街道办、召开打假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通过考核,基本掌握和摸清了各区打假工作情况,交流了经验,也查找出一些问题。

二、各区落实打假责任制工作取得的成绩

考核发现,各区政府打假责任制基本落实到位,主要表现在:

(一)各区都高度重视打假工作,建立了打假责任制体系。各区政府均通过印发工作责任制一览表或工作要点等形式将打假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并通过领导述职和政府工作报告等制度建立起了对政府有关责任人打假工作的监督机制。各区都成立了打假工作领导小组,以制定辖区打假责任制规定、与街道和相关打假职能部门签定打假责任书等形式,明确细化了相关单位的打假责任,建立起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打假、街道办协助配合的逐级负责、条块结合的打假责任制体系。

(二)各区基本上都建立和完善了打假协调机制。各区都制定并认真落实打假联席会议制度、打假信息通报办法和打假工作联络员等工作制度。自市打假办组织考核以来,均设法或已确定方案解决区打假协调机构(区打假办)的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问题,基本达到了考核要求。此前,在人员和经费未到位的情况下,各区质监部门均指派工作人员兼职承担区打假办的组织协调任务,在辖区打假工作计划总结、督查督办、制度建设、大案要案查处、专项整治、重点市场重点区域治理和具体事务协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各区打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各区打假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一是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专业市场和生产企业的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强化对辖区生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二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问题比较突出的商品,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杜绝出现区域性成规模的制售假现象;三是积极对辖区企业开展有关政策法律教育和质量培训,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和质量知识宣教,营造了良好的打假氛围;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行综合治理,推动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各区政府切实加强对打假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提供条件保障,严肃工作纪律,并强化监督和考评,积极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确保辖区打假工作的依法顺利开展。

(四)各区基本上都组织落实了基层组织的打假责任。在街道均成立了打假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打假工作协调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或兼职日常打假工作。区政府都与街道办签定了打假责任书,区打假办加强对街道打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街道办在辖区打假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街道一级打假工作机制逐步得以完善。部分街道进一步与社区居委会签定了打假责任书,明确了社区知情报情、协查协管的打假责任,并建立起街道与社区的打假工作联络员网络,积极将政府打假责任制向社区居委会延伸,筑起了打假基层防线。与此同时,各区都建立了出租屋巡查管理制度,在出租屋巡查管理工作中,及时发现和向相关部门通报了一些制售假信息,消除了一批质量安全隐患,努力实现群防群治和综合治理。

(五)各区打假工作各具特色。福田区2002年出台了《防治出租屋制假售假暂行办法》,明确了出租屋业主、物业管理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打假责任。在出租屋巡查管理中,对制售假信息的通报、反馈工作较为规范。罗湖区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打假工作,先后制定了打假工作协管员和监督员规定,将相关工作制度化。盐田区组织开展创建无地下作坊社区活动。宝安区以五个到位为目标,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龙岗区监察部门针对辖区出现多次被媒体曝光的食品窝点情况,及时对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检查通报,督促相关部门提高了打假责任心。南山、宝安两区从2004年开始就组织对打假成员单位打假工作进行了检查。宝安、龙岗两区出台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制度,南山区也正在制定类似的工作制度。南山区打假办还要求相关单位将案件移送情况随时上报,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三、考核中发现各区打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考核,也发现各区在落实打假责任制工作中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的关系,各区特别是有关街道在认识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在涉嫌犯罪制售假案件的移送和受理、处理工作上,公安、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之间需加强沟通与协作。如公安、司法部门应将案件处理情况及时通报给行政执法部门,公安部门需将受理、处理移送案件的流程和要求明细化和制度化,要通过规范相关工作程序,使案件移送工作更加顺畅。

(三)对街道落实打假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工作需进一步狠抓落实。从此次考核情况看,部分区开展了落实打假责任制的专项检查工作,有些区还制定了辖区打假工作的考核细则,但对街道落实打假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工作尚不能达到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的要求。

(四)目前,各区都积极落实出租屋巡查管理制度,但有些区在出租屋巡查管理过程中,对制售假信息的登记、通报、反馈和分析工作还不尽规范,需进一步完善有关具体工作制度。

(五)部分区落实打假责任制、打假执法环境建设工作在辖区各街道落实得不够均衡,打假工作未能在全区范围内协调开展。有些街道对打假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对执法打假部门的协助配合需进一步加强。

(六)个别区打假办经费、人员需进一步落实到位。虽然自市打假办组织考核以来,各区正想方设法解决或已确定了解决方案,但个别区打假办的经费、人员还尚未完全落实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整改工作,认真完成考核任务。

考核落实打假责任制工作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改进问题,以推动打假工作不断进步。各区要高度重视本次通报中指出的问题,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立即着手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制定整改计划,逐步落实。请将整改情况于2007年3月8日之前报市打假办。同时,各区之间要相互学习借鉴,举一反三,切实按照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的要求,完成各项打假工作任务。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打假工作。

一是要从确定承办部门、固定工作程序等问题入手,规范涉嫌犯罪制售假案件的移送和受理、处理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二是各街道要进一步提高对打假工作的认识,各区打假办要加强对街道打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狠抓基层打假责任落实,确保建设辖区执法环境、落实打假责任制等各项工作在各街道的平衡开展。三是要将辖区打假工作与出租屋巡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一并部署和推进,实行综合治理。要进一步规范出租屋巡查管理过程中制售假信息的登记、通报、反馈和汇总分析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将政府打假责任向社区居委会延伸,充分发挥社区知情报情、协查协管的作用,实现群防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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