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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水泥产能整合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张政办发〔2008〕88号
颁布日期:2008-06-13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张政办发〔2008〕88号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水泥产能整合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全市水泥产能整合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全市水泥产能整合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促进我市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确保水泥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发改运行〔2006〕609号)和《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50号令)精神,借鉴河北等地水泥产能整合的经验,结合实际,现就我市水泥产能整合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泥产能整合的重要性

经过多年的发展,全市水泥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至目前,全市共有水泥生产企业12户,设计年生产能力204.6万吨。2007年,全市水泥产量达到109.5万吨,完成工业增加值9571万元,实现利税3800万元,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水泥生产布局分散,生产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能源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企业间无序竞争等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到水泥工业的健康发展。随着国家一系列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宏观调控政策陆续出台,既对我市现有水泥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严峻挑战,也为整合水泥产能、做大做强水泥产业提供良好机遇。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产能20万吨以下的水泥生产企业“十一五”期间将全部淘汰,产能20万吨以上企业的立窑生产线也将逐步淘汰,整合水泥产能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加快水泥产能整合步伐,有利于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促进水泥工业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有利于推进产业升级,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水泥产能整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全力做好整合工作,推动水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合的指导思想、方式和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产业集中度、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按照“总量控制、关小上大、等量替代、多措并举”的要求,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合理建设“大水泥”企业,强力削减水泥企业排放量,努力实现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与环境保护的互促双赢。

2、整合方式。采取关小上大同步启动的方式,以本市企业为主,依托山泥集团等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较为先进的企业组建新企业,由新建企业收购小水泥企业产能,或在自愿的前提下,小水泥企业以产能入股,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对不愿参股的企业,按照国家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政策和关停污染企业的有关规定,依据新上水泥企业所收购的产能给予补偿并限期关停。拟在甘州区西洞滩新上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规划新建的生产线也可通过引进市外品牌强势企业参与投资,提升水泥工业发展水平。

3、发展目标。根据全市水泥矿产资源储量和水泥发展规划,按照“关小上大、等量替代”原则,逐步淘汰落后产能。2010年底以前,建成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关停淘汰全市所有立窑水泥生产企业,使水泥生产能力控制在200万吨左右,吨水泥综合电耗、熟料热耗等技术经济指标和环保指标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现水泥工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建立健全落后水泥产能退出机制

1、实行落后产能淘汰补助办法。对签订“关小上大”参股协议的企业,按原有产能在新建企业中配置股权,不再给予关停生产线补助。对放弃参股的企业,根据企业已形成的实际生产能力,组织专家进一步评估认定后,按20万元/万吨产能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由新建企业补助15万元,市财政补助2万元,新建企业所在县(区)财政补助3万元。市、区财政及新建企业补助资金两年内筹措到位,由市经委专户管理,用于淘汰落后水泥产能补助。

2、加大对新建企业的政策扶持。充分利用国家产业政策,加大新建企业和参股企业的扶持力度,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和“三废”利用等优惠政策向新建企业倾斜。新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的各种费用,市、县(区)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优惠,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足额返还企业,用于支持项目建设。

3、建立县区间利益共享机制。新建企业建成后所产生的利益,按照共享的原则,各相关县(区)根据本县(区)参与新建企业入股的产能按比例进行分成,由财政部门协调落实。同时,支持小水泥企业在拆窑拆磨后,新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非水泥项目,可享受市上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四、全面落实水泥产能整合的配套措施

1、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关停落后生产线是整合水泥产能的前提和关键。各有关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的各项措施,加大对落后水泥生产工艺、设备的淘汰和关停力度,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业,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拆除,并经市、县(区)发改委、经委等部门组织验收后兑现补助资金。对不按期限拆除的,有关县(区)和部门要采取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强制关停。

2、切实加强水泥矿山监管。对全市水泥矿山进行全面勘查,摸清资源家底,准确掌握资源储量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规范“两权”管理,在一级市场范围内,石灰石资源开发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一律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加强对现有石灰石矿山开采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非法开采和破坏性开采。积极谋划建设规模化采矿企业,鼓励采用先进开采技术,合理开发利用水泥矿山资源,保证资源的有序开采和高效利用。

3、加快推进新上项目前期工作。有关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新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指导提出企业资产重组方案,加快新上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新上项目企业要按照整体部署和工作进度要求,尽快成立项目筹建班子,积极寻求合作伙伴,提出项目融资和股权配置方案,及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研、环评、土地预审等报告,为争取项目核准立项、早日开工建设打好基础。

4、大力支持水泥相关产业发展。鼓励新建企业采用窑尾余热、“三废”综合利用等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发展水泥相关产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拆除落后机立窑后进行“窑改磨”。“窑改磨”在等量替换小粉磨站产能的同时,不得新占用土地,并符合全市水泥工业发展规划。新建粉磨站必须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规模要达到30万吨/年以上。

五、切实加强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水泥产能整合工作顺利实施,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经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发改、经委、环保、财政、国土、安监、水务、工商、电力等部门和相关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水泥产能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并抽调得力工作人员,具体抓好整合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市发改委侧重水泥产能整合的组织协调和新建项目产能争取、项目报批、核准立项工作;市经委侧重指导股权配置、资产重组、人员安置等工作;市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积极协助做好前期工作,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各相关县(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主动搞好协调服务,做好产能整合和关停企业职工安置、社会稳定等工作。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要加大督查力度,促使落后机立窑按计划、按时限关停拆除,确保新型干法水泥生产项目早日核准开工、早日建成投产。

附件:张掖市水泥产能整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张掖市水泥产能整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义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安想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登义市经委主任

成员:臧进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董键市经委副主任

孟景文市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办主任

刘毅市环保局副局长

秦述国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国强市水务局副局长

冉旭东市安监局副局长

刘学汉甘州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有武山丹县委常委、副县长

郑尚新民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蒋世兴临泽县委常委、副县长

赵春高台县委常委、副县长

赵万德市工商局副局长

廖志刚市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臧进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键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水泥产能整合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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