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07〕106号 |
颁布日期:2007-10-2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新农村市级试点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7〕1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延安市新农村市级试点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延安市新农村市级试点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稳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延安市新农村试点村建设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市确定13个试点村,每个县区一个,即:宝塔区河庄坪镇井家湾村,黄陵县隆坊镇上官村,洛川县杨舒乡太月村,富县交道镇白家村,黄龙县三岔乡梁家山村,宜川县秋林镇显头村,甘泉县道镇麻子街村,延长县黑家堡镇杨家湾村,延川县文安驿镇上驿村,子长县马家砭镇马家砭村,安塞县沿河湾镇碟子沟村,志丹县顺宁镇保娃沟门村,吴起县吴仓堡乡丈方台村。13个试点村共有农户2090户,8790人。按产业发展划分为苹果(4个)、综合(4个)、三产(3个)、种植(2个)四种模式;按村庄住宅模式划分为新建型(3个)、改造型(3个)、混合型(7个)三种模式;按地形地貌划分为川道村(8个)、塬面村(4个)、拐沟村(1个)三种模式;按农民人均纯收划分为4000元以上(3个)、3000元—4000元(4个)、3000元以下(6个)三种类型;按村庄人口数量划分为1000人以上(1个)、600—1000人(5个)、600人以下(7个)。
二、基本思路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以培育壮大支柱产业为目标,以农村卫生环境整治为突破口,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主管理为重点,以农民群众为主体,努力建设一个产业兴旺、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文明和谐、具有延安特色的新农村,带动全市新农村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试点村建设的原则是: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量力而行,杜绝欠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二)试点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是:
1、生产发展。试点村要从各自实际出发,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主导产业,主导产业收入要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0%以上。太月村、上官村、白家村、显头村要做大做强苹果产业;井家湾村、保娃沟门村、杨家湾村、上驿村要围绕养殖、棚栽、劳务、三产、农家乐等项目走综合发展的路子;碟子沟、麻子街、马家砭要依托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梁家山村和丈方台村,要抓紧培育增收项目,形成产业优势。
2、生活宽裕。试点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要高于所在县区平均水平5个以上百分点;农村“五保户”供养率100%,特困户、灾民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扩大覆盖面;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
3、设施完善。依据村庄建设规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试点村以水、电、路、基本农田和村庄公共设施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3-5年的努力,试点村实现“三清三改三分离”(清洁院落、清洁村庄、清洁道路周边环境;改厕、改圈、改灶;生产区、生活区、粪土区分离),“五通八有一发展(通水、通电、通油路、通电话、通有线电视;有两委办公室、有图书室、有多功能活动室、有医疗卫生室、有休闲娱乐广场、有商贸网点、村中心有公厕、有垃圾污水处理场所;发展沼气,每户建成一口沼气池),达到五化(村庄绿化、道路硬化、路灯亮化、村庄净化、整体美化)的目标。
(1)农田水利。完成小型农村水利体制改革;人畜安全饮水问题得到解决;人均基本农田达到2.5亩。
(2)农村道路。村内道路和主巷道硬化。
(3)生态环境。自然村内道路两旁绿化,建有排水沟,溪渠清洁,人畜分离,达到“三化一片林”(庭院、村庄、路渠绿化和一村一片林)标准。
(4)生活能源。大力推广电力、燃气、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实现照明电和动力电到户到田间地头。
(5)教育设施。学校无危房,农民培训设施配套,为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专门人才和培养新型农民服务。
(6)医疗卫生设施。建有村卫生所和计生服务室,每村有村医和妇幼保健员,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7)文体设施。试点村要建有1间50平方米以上文化活动室或图书室和1个宣传栏,建有文体活动场所。
(8)广播电视通讯设施。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和电话进村入户。
4、乡风文明。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宣传农村政策,传播先进思想,提高农民文化道德素养,增强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崇尚科学、远离邪教,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养成讲科学、讲文明、讲卫生的习惯,提升试点村文明程度,促进农民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转变。
5、村容整洁。按照《陕西省村庄建设条例》的有关要求,立足延安村庄建设和农民居住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旧村改造、移民搬迁、部分改造部分新建,吸引农民向中心村和新社区靠拢。对太月、上官、麻子街、白家等村,要立足于长远,小村并大村,建设中心村;对上驿、井家湾、梁家山等村,要实行提升改造;对马家砭、杨家湾、保娃沟门、显头等村,要实行部分新建部分改造。
6、管理民主。强化村级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村民自治制度。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完善村规民约,搞好村务公开,实行“一事一议”。行政村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两次村民代表会议。完善“村财乡管”,每年至少公开两次财务,并接受村民质询。
四、建设步骤
试点村建设要做到“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示范、稳步推进”,具体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启动阶段(2006年)。开展新农村建设宣传工作,营造氛围,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开展13个试点村的调查摸底工作,理清试点村建设的思路和目标任务。
(二)实施阶段(2007年)。完成新农村试点村规划编制,落实建设资金,从“三清三改”着手,从产业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着眼,从群众最迫切解决的问题着力,努力完成规划任务。
(三)提高发展阶段(2008年)。基本达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产业奠基,收入增长,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要求。实现“三清三改三分离”,“五通八有一发展”及“五化”目标;全市13个试点村主导产业要形成规模;达到文明村标准。
五、推进措施
1、科学编制规划。每个试点村都要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市级试点村的规划和计划编制工作要在市新农村办的指导下进行,具体是先由所在乡镇政府和村上提出初步意见,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经村民会议讨论后,报县区新农村办审核,县区政府审定,再报市新农村办审核批复。市新农村办要详细掌握市级试点村的情况,根据投资计划,科学确定投资项目,制定建设标准。
2、搞好培训。规划和计划确定之后,市、县区新农村办要对试点村干部和村民进行培训。培训内容的重点是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和中、省、市新农村建设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试点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试点村建设项目管理和规范要求;产业发展技术要求等等。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村民的整体素质和致富能力,推动试点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3、加强试点村资金和项目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延安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新农村市级试点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试点村要成立由市、县区新农办、所在乡镇、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基础实施建设项目要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资金要实行报账制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加强资金运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各类建设项目,凡是农民能干的要组织农民群众自己干;需要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的项目,要优先使用本村和当地农村劳动力。
4、明确部门职责,搞好协调配合。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宽,工作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协调配合。特别是发改、财政、教育、交通、规划、环保、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国土、科技、卫生、司法、广电、金融、电信等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制定新农村建设的专业规划,加大部门扶持力度,推动新农村建设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5、积极探索建立村庄公益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县区在试点建设中,要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在管理上作文章。对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路灯、公厕、休闲广场、村庄绿化等公益设施的管理,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形成适合村情民意长期保洁的管理模式,为面上推广积累经验。
6、加强督促检查。市新农村办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建设的督查力度,随时了解和掌握试点村建设进度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做到一月一督促,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考核。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进度慢,成效不明显的,要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新农村市级试点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