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涉外法律类 > 招商引资 > 教育部关于宁小华任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宁小华任职的通知
颁布单位:教育部 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26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宁小华任职的通知

教任[2012]43号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经中共教育部党组2012年6月12日研究决定,任命宁小华为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教育部关于宁小华任职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9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