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船舶航行也门附近海域加强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海事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3-2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船舶航行也门附近海域加强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航运公司:
鉴于也门局势持续紧张,为保障中国籍船舶、中资方便旗船舶及其船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航运公司高度重视有关预警,关注也门局势及事态发展情况,迅速通知所属船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避开也门附近海域,必要时对船舶航线做出调整。
二、船舶航行西印度洋海域期间,应与公司保持联系。如遇袭击,船舶或者公司要及时联系当地使馆,并向国内报告。
三、中国护航舰队已根据也门当前事态对护航安排做了调整,请有关公司及时与中国船东协会联系护航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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