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的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办秘函〔2015〕1641号 |
颁布日期:2015-12-1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召开2015年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的预通知
办秘函〔2015〕16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计划单列市文物局(文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本局机关各司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文物局工作安排,我局将于2016年1月中旬在北京召开全国文物局长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物局(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文物工作的负责同志1人、助手1人;局机关各司室主要负责同志1人;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人。
请你局(单位)安排好会议期间的工作,确保按时参加会议。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15年12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国家文物局办公室秘书处张喆、董琳010-5679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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