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2-2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成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依法推进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经研究,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OTC)与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CODC)合并,成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主导,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党组领导下,对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管理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该委员会按照国家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五个工作体系(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体系、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体系、人体器官移植术后登记体系、人体器官移植监管体系)进行统一协调和指导;组织开展法规、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培训;评估审核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依法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名单
国家卫生计生委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014年2月28日
附件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名单
名誉主任委员:华建敏、李金华、李斌
主任委员:黄洁夫
副主任委员:马晓伟、赵白鸽、李清杰
委员(按照姓氏笔画排序):王羽、王海波、叶啟发、石炳毅、刘名
华、何晓顺、张黎明、沈中阳、陈静瑜、郑树森、洪俊
岭、胡盛寿、赵宁、郝林娜、翟晓梅、薛武军、霍枫
秘书长(兼):王羽、郝林娜
秘书处:周军、王平、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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