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0-12-1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
关于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重大安全生产决策、事故调查、隐患治理、安全咨询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成立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从工业和通信领域选聘。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为:
1、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
2、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水平,具有丰富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者有专业特长,同时具有一定的社会声誉;
3、熟悉本行业领域相关情况,热爱安全生产工作,自愿参加专家组工作;
4、公正廉洁,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乐于奉献;
5、身体健康,能参与事故调查、抢险救灾等现场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经过对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部属各高校、各相关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推荐的672名安全生产专家组提名人员进行审核、筛选,我部拟聘请曹友平等219名专家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现将成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
如对公示对象的专家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署名反映。
联系电话:010-68205384
电子邮件:aqsaqc@miit.gov.cn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名单
http://10.3.1.3/n11293472/n11293832/n12845605/n13536515.files/n13536461.xls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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