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科学技术部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6-2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
科技部关于印发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
国科发高〔2013〕504号
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1〕8号)和国务院要求,现将《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印送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专此通知。
附件: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3/201307/W020130702389125938548.doc
科技部
2013年6月24日
附件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
规划纲要(2013-2020年)
前言
1991年3月,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级高新区。2006年3月,国务院批准更名为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1月,国务院批准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张江示范区),这是深入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决策,也是上海加快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大机遇。本规划纲要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1〕8号)精神的具体部署,是把张江示范区建设成为实现创新驱动、科学发展示范区域的行动纲领。
一、现状基础
二十多年来,张江示范区加快推进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和发展重点的转变,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取得显著成绩。2012年,示范区管理范围内第二、第三产业销售总收入1.88万亿元,增加值3300亿元,出口额575亿美元,税收980亿元,有效期发明专利22000余件(占上海市拥有量的三分之二以上),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汇聚了大量高端创新资源。在张江示范区,我国迄今为止最大的科学装置上海同步辐射光源建成并投入使用,国家蛋白质科学研究设施开始建设,中科院浦东科技园、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中电集团上海基地、国家人类基因组研究中心、上海科学院等相继落户,集聚了30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43所高等学校、50多家国家科研院所、34个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3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300多家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张江示范区已成为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主要汇聚地,159名院士、380名国家“千人计划”人才、2万多名归国海外留学人才、20多万名科技人员以及60多万名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汇聚张江示范区创新创业。
——涌现出一大批重要创新成果。在张江示范区,诞生了4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等一大批国家级科技奖励,涌现出22纳米离子刻蚀机、高端硅基SOI(绝缘衬底硅)材料、高温超导材料、7500吨全回转浮吊、超临界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等一批自主创新成果。产生了世界首台20流明微型激光投影仪、中国第一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商用微机点陀螺仪、中国首台MOCVD(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淀)设备等创新产品;45纳米离子刻蚀机、100纳米先进封装光刻机等高端装备实现销售,65纳米12英寸硅片清洗设备、大型地铁盾构等先进装备走向国际市场,TD-SCDMA(时分同步码分多址)和TD-LTE(时分长期演进)终端基带芯片和射频芯片、高频语音通讯SOC(系统级芯片)、模拟移动广播电视芯片、多媒体编解码芯片、CMOS(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图像传感芯片等重要产品在国际市场占据重要份额。参与制定国际标准749项,参与制定或承担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531项;累计申请知识产权得到公开和授权的10万余件。
——培育了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张江示范区是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微电子产业、软件产业(出口)、生物产业基地,也是高端装备、民用航空等领域的国家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通讯设备研发制造等特色产业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其中集成电路产业产值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形成了国内最为完善、技术水平最高的集成电路设计研发和产业链;生物医药领域汇聚了覆盖新药创制各环节的机构400多家,形成了完整的研发和产业链。新能源装备、物联网、云计算、半导体照明、航空航天等产业快速发展,研发外包服务等高端研发产业处于国内领先地位,金融服务、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等产业也具有竞争优势。
——形成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和公共社区实现了“三区联动、融合发展”,示范区内9家国家大学科技园、50家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聚集了3万余家科技企业,成为吸收上海和长三角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基地。一大批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落户张江示范区,“投贷联动”、“投贷保联动”、“保贷联动”等金融服务创新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创新得到较大范围的推广。按照“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要求,建立了“小机构、大服务”的示范区管理服务体系。
站在新的起点上,张江示范区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世界经济科技格局的变化,世界范围内的创新热潮,我国发展转型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以及上海实现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的目标,都对张江示范区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张江示范区作为我国重要的创新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全球新一轮竞争,抢占全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加快建立科技引领、产业联动和人文支撑的发展新模式,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上海率先发展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为动力,以人才为核心,以良好的体制机制和创新创业环境为保障,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形成科技创新与金融、贸易、投资、文化等要素的良性互动,激发区域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创新功能、产业功能和城区功能的融合发展,把张江示范区更紧密地融入到全国和全球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体系中,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全面提升集聚、示范、辐射和带动能力,为上海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奠定重要基础,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战略定位
张江示范区要坚持“开放创新先导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创新创业活跃区、科技金融结合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战略定位,努力建设成为带动上海、长三角区域乃至整个东部地区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成为代表中国参与国际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特色品牌。
——开放创新先导区。利用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的战略机遇,集聚国际创新资源,加强与国内外创新网络的密切合作,吸引各方力量和智慧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和人才高地,构建开放的自主创新模式、开放的研究平台、开放的人才平台和开放的资金平台。推动实施双边或多边科技合作项目,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科技计划,促进国际、国内技术转移。
——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围绕国家和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优化创新环境,聚集创新创业资源,培育发展创新集群,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高端研发团队、创新基地与服务平台的引进落地,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支撑。
——科技创新创业活跃区。完善金融、产业、研发、人才等方面的政策体系,鼓励支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生一批突破性创新成果。引导、支持多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培育一批有活力的科技型企业,实现一大批创新成果的产业化。
——科技和金融结合区。充分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条件与优势,探索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新模式、新途径。大力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积极响应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部署和上海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战略,建立健全文化和科技融合支撑体系,加强文化专业园区建设,培养文化和科技跨界创意人才和高端制作人才,为科技促进文化发展提供示范。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张江示范区创新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知识创造和孕育创新的能力显著增强。硕士以上从业人员占12%,万名从业人员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00件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5%。
——产业化和规模经济水平显著提升。企业总收入达到3.3万亿元左右,增加值达到7000亿元左右,上缴税收达到15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到12000亿元。
——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显著提升。涌现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集聚更多跨国公司研发总部及研发中心,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拥有国际有效专利1200件。
——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明显进展。科技金融、股权激励等领域的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探索一批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新机制、新政策,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人才队伍建设和环境优化取得显著成效。
到2020年,示范区企业的第二和第三产业销售总收入达到约6万亿元,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能源环保等领域形成拥有技术主导权的产业集群,培育出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培养和聚集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
主要发展预期目标
指标2015年2020年
知识创造和孕育创新的能力1、万名从业人员累计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件)200300
2、企业R&D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56
3、国家级研发机构数(个)115120
4、万人当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数(个)4550
产业化和规模经济水平5、企业总收入(亿元)约33000约60000
6、增加值(亿元)约7000约13000
7、战略性新兴产业年销售收入(亿元)1200020000
8、税收(亿元)15002500
9、单位面积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亿元/平方公里)80120
10、建成土地单位面积税收(亿元/平方公里)58
11、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4550
12、从业人员人均增加值(万元/人)3050
13、国家级产业服务机构数(个)150160
14、上500亿元超大型企业数量(家)35
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15、出口额(亿美元)600900
16、从业人员中归国留学人员和外籍常住人员占比(%)1.52
17、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012
18、拥有国际有效专利数(件)12002000
19、跨国公司研发总部及研发中心(家)400500
20、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数(个)24
高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21、企业当年新增融资规模(亿元)400600
22、千名从业人员中拥有硕士(含)以上学历人数(位)120150
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一)服务国家自主创新战略
积极承接和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依托张江示范区科研力量,积极承接和实施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重大新药创制、大型飞机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863计划”、“973计划”等国家科技战略任务,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获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探索项目组织实施新机制,支持新型产业组织和民营科技企业、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实施、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实施等。
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依托部(院)市合作机制,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提升基础科学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的支撑能力。支持在示范区内建设和完善超级计算中心、生物样本库、化合物样本库等科技基础设施。针对已建科学工程和设施,不断优化开放共享、保障运行和持续建设机制,打造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准的多学科实验平台和科研装置。
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在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新能源、环保、生物医药、轨道交通、机器人等领域,建设和完善一批高水平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的产业科技支撑体系,服务推动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成长。
提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创新效能。积极发展研究型大学与研发机构,促进中央部门所属在沪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融入本地创新体系,全面推进中科院浦东科技园和浦东高等研究院等研发基地的建设发展和功能发挥,提升张江示范区面向产业的知识创造创新能力。结合现有基础,打造一批国际高端科研人才领衔、面向应用、机制高效的高水平科研机构,加快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上海紫竹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发展,深化转制院所改革发展,支持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研发机构。积极提升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打造高层次人才集聚的人才高地
积极构建与国际接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机制,完善人才发展环境,集聚高端创新创业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打造人才集聚区。
加快集聚和培育一批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创业人才及创新团队。依托“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平台和载体,鼓励和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到示范区创业。实施“千人计划”、“浦江计划”、“优秀科技带头人计划”和“领军人才专项计划”等人才计划。
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积极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培养产业技术骨干和技能人才的机制。引进国际知名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国际化教育基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培养和开发。到2020年,培训示范区内产业技术骨干、技能人才和成果转化人才10万人次,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高创新水平提供人才支撑。
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培育力度。通过实施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进计划”和上海市“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启明星”等人才计划,选拔培养青年科技骨干,促进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
四、培育创新型企业
(一)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增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力。综合运用多种有效手段,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情报、技术开发、市场拓展和自主品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或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帮助中小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提高大企业整合运用创新资源的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创新条件建设,鼓励并购重组、开展委托研发和购买知识产权,形成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知名企业。支持企业牵头和参与国家科技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提高企业研发活动的层次和水平。鼓励企业加强对国际先进技术的跟踪学习,引进关键人才、技术和设备,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促进关联配套技术的自主创新和整体技术的系统集成。
(二)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打造一批由企业牵头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促进行业龙头企业或骨干创新型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在大飞机、集成电路、嵌入式软件、半导体照明、激光显示、电子标签、下一代广电网、新能源、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抗体药物、医疗器械、智能制造等领域,共同构建若干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现人才、资金和技术的倍增效应。
建立健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合作机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支持联盟内各主体开展协同创新,探索完善彼此间合作的信用机制、责任机制和利益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五、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
(一)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集群
1、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五大主导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高性能集成电路、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新型平板显示、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争取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依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力争突破核心电子器件、高端芯片、基础软件、装备、工艺、材料等方面的瓶颈。聚焦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示范应用,推进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实施12英寸芯片生产线、新型显示生产线等重大项目,推动相关企业整合重组,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保持集成电路的设计、测试封装、制造、设备和材料以及射频识别(RFID)、信息安全、嵌入式软件、数字媒体、汽车电子等技术在全国的技术领先地位和国际先进水平,40纳米及以下12英寸晶圆、40纳米及以下TD-SCDMA/TD-LTE单模或多模终端基带芯片和射频芯片、基于RFID技术的物流芯片、网络游戏软件和管理服务软件等产品在国内外保持竞争优势。到2015年,示范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技工贸收入达到4500亿元,信息技术制造业的技工贸收入达到2500亿元。到2020年,示范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技工贸收入达到10000亿元,信息技术制造业的技工贸收入达到4000亿元。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提升先进重大装备自主设计、制造、总包能力,积极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加快发展清洁高效煤电装备、燃气轮机、轨道交通装备、关键基础件、检测控制设备等装备,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着力发展干支线飞机及其发动机、航空电子等装备,促进卫星、导航及其应用产业发展。到2015年,示范区高端装备制造业的技工贸收入达到2400亿元,到2020年达到5000亿元。
生物医药产业。加快扶持一批有潜力的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初步建成国内生物创新产品研发中心,加快突破抗体药物、微创器械、有源数字化大型诊疗设备、生物育种等关键技术,大力发展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新型制剂、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大品种,加快生物医学工程产品产业化。到2015年,示范区生物医药产业的技工贸收入达到1000亿元,到2020年达到2500亿元。
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新装备和产品,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支持在能源的高效清洁生产、利用和配套方面开展研发创新和推广使用。重点发展高效节能电机及拖动系统、工业变频设备、余热余压利用设备等新技术和新产品。发展水污染防治、碳捕捉、烟气除尘和脱硫脱硝、垃圾处理处置等技术和装备。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发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市场化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示范区节能环保产业的技工贸收入达到1000亿元,到2020年达到2000亿元。
新材料产业。发展附加值高、环境影响小、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新材料。重点推进高性能电子材料、膜材料、新型陶瓷材料等先进功能材料产业化,提升碳纤维等高性能纤维技术水平和产业化能力。发展高品质特殊钢、高温合金、高性能工程塑料等先进结构材料。开发新型超大规格、特殊结构高性能复合材料一体化制备工艺,推进复合材料向高性能、低成本、环境友好的方向发展。开展纳米、超导、智能等基础材料研制及其应用技术研究,并推进其产业化。到2015年,示范区新材料产业的技工贸收入达到600亿元,到2020年达到1500亿元。
2、积极培育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两大先导产业。
新能源产业。坚持以新能源示范应用带动产业发展,重点聚焦风电、太阳能、核电、智能电网等领域,大力推进新能源高端装备的研制和产业化,建设新能源检测和创新能力平台。加快第三代核电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增强大型风机整机和齿轮箱、主轴轴承、变流器等关键零部件自主发展能力,积极发展薄膜太阳能高端装备,推进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技术发展,加快太阳能光伏和光热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推进智能电网产业发展及示范应用。到2015年,示范区新能源产业的技工贸收入达到500亿元,到2020年达到1000亿元。
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继续开展燃料电池轿车技术研发,着力突破“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私人购置新能源汽车,推进整车、电池租赁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在私人和公共领域的应用,带动整车产业加速扩大规模,培育零部件龙头企业。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汽车电子、检测中心等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到2015年,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到2020年达到1000亿元。
(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推进信息技术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推动信息技术创新与服务模式创新的融合,着力促进个性化关键技术的集成应用,推广数字创作传播展示、数据处理、数字医疗和个性化智能精准信息等技术,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和规范体系。整合建立综合性的软件和信息服务公共技术平台,培育软件服务和信息服务企业,积极发展增值电信业务、软件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以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信息(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互联网产业,用信息技术推进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高端化。
支持发展服务贸易产业。大力推动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等外包服务业的发展。积极促进信息、金融服务、生物医药研发、动漫设计等专业园区建设。支持法律咨询、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工程咨询、认证认可、信用评估、广告会展、金融保险服务、教育服务等行业发展。
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建设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推动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扶持和培育节能服务、战略咨询、成果转化等技术创新型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鼓励新技术应用和新模式创新,重点打造移动互联应用、生物技术、研发设计和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链。
(三)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推进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支持企业以智能化、数字化等手段优化设计制造流程,着力提高数控机床、机器人、生产流水线等装备的信息化水平。引导包装印刷、食品、服装等行业用信息化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和资源消耗,提升生产效率和附加值,增强优势传统产业的竞争力。
(四)积极培育发展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新型业态
打造文化和科技融合产业集聚区。重点推动张江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内各文化专业园区建设发展,培育新的文化产业业态,打造有影响的文化精品。引导文化专业园区明确产业定位,有针对性地提升面向文化科技融合企业的技术、融资、人才培训等园区服务。
实施文化和科技融合产业链推进工程。积极打造贯通内容创作与生产、管理与使用、分发与流通、交互与体验等各环节的文化产业链。搭建云服务应用系统,开发数字出版云产品,建设高清编辑系统、集群渲染系统、音效合成系统等。研究数字出版内容转档技术,提出适合于转档处理的数字出版类行业标准。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和“科普资源开发共享信息化平台”建设。研究智能人机交互和多屏融合交互展示技术,推进天幕、球幕式等电影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制造。
培育文化和科技融合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形成动漫游戏、数字出版、广告会展以及网络文化信息服务四大产业集群。加大引进动漫游戏龙头企业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力度,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的动漫游戏产业集群。积极推进数字出版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重点研究数字出版行业中相关的商业模式、行业标准、关键技术等重大课题,促进传统出版的数字化转型。支持广告创意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知名国际会展活动。建立从内容素材到接收终端的网络视听完整产业链条,推动发展多媒体影视制作、新媒体视频配送、互动电视媒体等产业。
六、优化调整空间布局
(一)构建“一核三带”总体格局
统筹规划张江示范区空间、功能和产业定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前提下,研究适当调整张江示范区的空间规模和布局,更好发挥张江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张江示范区的创新要素分阶段逐步向周边尤其是向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比较密集、高新技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比较集聚的区域扩散,探索形成功能梯度布局、产业错位发展的“一核三带多园点”总体格局。“一核”即张江核心园;“三带”即浦东创新带、沿北中环-沪宁线的沪北创新带、沿沪闵-沪杭线的沪西南创新带;“多园点”即各个分园、区块、专业园及知识密集商务楼群。通过连接各园的轨道交通、高快速(环)路和信息网络,构建横贯上海东、北、西南部的高技术产业带。
(二)强化张江核心园的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张江核心园在技术创新和产业集聚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加快各类创新要素在张江核心园的集聚融合,加快培育具有国际核心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进一步完善张江核心园建设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研发制造产业及文化创意产业,把张江核心园打造成为全国领先、全球知名的科技产业区。
张江核心园北区重点发展以高性能集成电路为主的微电子产业、计算机网络产品、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视听、生物医药制造、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重点建设软件专业园和生物医药专业园。张江核心园中区重点发展商用飞机研发、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电子信息制造和汽车零部件产业。张江核心园南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制造和医疗服务业。张江核心园东区重点发展医疗器械、平板显示和银行卡产业。到2015年,张江核心园技工贸收入超过6500亿元;到2020年,技工贸收入超过1.2万亿元。
(三)建设浦东创新带
以张江核心园和金桥园为引擎,形成浦东高技术产业创新带,并向苏中沿海地区进行技术和产业辐射。
金桥园北区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终端和系统设备研发制造、汽车电子及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节能环保和网络文化产业。金桥园中区重点发展微电子设备研发、再生资源处置技术、现代服务业、商用飞机配套和组装产业。金桥园南区主要发展新能源产业、先进制造产业以及生物和化学制品基地。
(四)提升沪北创新带
以上海大学科技园(校内中试基地和市北工业园)和嘉定民营技术密集区(嘉定园)为依托,充分发挥上海北部创新资源密集的优势,加大对产业布局的优化力度。整合优化杨浦大学城、上海大学科技园、未来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嘉定园等空间资源,构成沿北中环-沪宁线的北部创新带。加强与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无锡高新区等重点经济集聚区的战略合作,进一步发挥其对苏南地区和皖江城市带进行技术和产业辐射的作用。
在沪北创新带,大力推进研发服务、信息服务等高端产业集聚,加速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孵化转化,建设生态良好、产业集群、用地集约、设施配套、城乡一体的研发服务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其中,位于闸北区的上海大学科技园(校内中试基地和市北工业园)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云计算、轨道交通装备研发、数控机床和现代服务业。嘉定园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文化创意和研发服务、生产性服务业等。
(五)发展沪西南创新带
以漕河泾园为主要依托,整合优化位于青浦的中纺国际产业城、位于闵行的紫竹园和位于松江的上海大学科技园莘莘学子园的空间资源,构成沿沪闵-沪杭线(沪杭高速、沪杭高铁)为主、沿延安高架-沪渝线(申嘉湖高速、沪苏湖铁路)为辅的沪西南创新带。加强与杭州高新区、宁波高新区等重点经济集聚区的战略合作,进一步发挥其对浙北城市带进行技术辐射和产业辐射的作用。
在沪西南创新带,着力发展电子信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命科学、新能源与环保等产业,拓展延伸产业链,建成上海西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聚集区。其中,漕河泾园中区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微电子元器件、汽车电子及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通信设备研发制造、核电工业研发服务、航空航天研发等产业;漕河泾园东区主要发展新能源、航天、生物医药和导航产业;漕河泾园西区重点发展光仪电和生产性服务业。长宁园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青浦园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产业。上海大学科技园(松江)莘莘学子园,主要发展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紫竹园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汽车电子、智能电网、新能源、数字化造船研发设计等产业。
七、推进开放创新与合作发展
(一)加大引资引智力度
进一步吸引跨国公司、国际知名实验室在张江示范区设立研发中心、地区总部、营运中心与购销中心,促进外资企业加强技术改造与创新,延伸发展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围绕绿色、低碳、清洁、安全的目标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加速技术溢出。鼓励和引导外商进行创业投资,支持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促进知识、技术、产业与国际金融资本的有效融合。
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在沪创办高技术企业,支持国际知名高等学校创办中外合作的高水平大学和二级学院,建立一批国际合作研究中心,吸引国外优秀科研人才集聚,积极开展国际人才交流。建立有助于海外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干的创业平台,协调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教育、医疗等需求。
(二)提升国际合作水平
支持国际学术组织、产业组织和公益组织在张江示范区搭建各类创新交流合作平台,创造条件吸引各类国际产业组织落户。探索张江示范区与国际组织、国外机构合作的新模式。继续办好中国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浦江创新论坛、张江示范区自主创新成果展等活动,塑造国际交流品牌。鼓励示范区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国际重大科技计划,在政府间合作协议框架下实施双边或多边科技合作项目。
加强示范区企业与跨国公司的战略性合作,鼓励和支持园区企业参与跨国公司全球研发创新网络,鼓励外资企业、研发机构与园区企业联合开展产业技术研究、研发基地建设、高端人才培养以及知识产权共享。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合作申请国家科技研发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
支持企业海外发展,设立海外研发基地,开展海外并购,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从事软件外包、生物技术研发外包等服务出口。增强国际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分园、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境外设点、兼并重组和管理输出。
(三)深化以长三角为核心的国内创新合作
构建长江三角洲区域创新协作体系。强化与苏州工业园区、杭州高新区、苏州高新区、宁波高新区等园区的战略合作,探索联合攻关机制,促进区域间科技成果转移和产业化。建立健全与长江三角洲主要城市及上海周边城市间的创新发展合作机制,促进张江示范区技术、产品、服务、品牌和模式的输出,形成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的区域创新格局。
推进跨区域的创新合作。进一步推动张江示范区与国内其他高新区建立更为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创新合作模式、招商引资、品牌输出、产业转移等方面加强衔接合作。发挥张江示范区对其他区域的辐射作用,主要包括科技创新成果转让、关键及核心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合作、共建研发机构、推进区域产业联盟等。
八、营造创新友好环境
(一)促进产业功能和城市功能融合发展
完善基础配套与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结构合理、布局完善的道路网络,稳步推进电、水、气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全面优化园区生活配套,加强企业宿舍、文体活动中心、学校、医院、公园及公共绿地建设,形成生态优良、和谐发展的新型科技园区。
加快推进园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推进4C(计算机、通信、消费电子、内容)融合。积极开展园区智能楼宇、产业生态地理信息系统以及特色云服务建设,实现整个园区的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监控、人性化服务,构建园区服务大平台体系,提升张江示范区的综合竞争力。
(二)推进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建设
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制定推进张江示范区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法律法规执行过程的跟踪、检查、评估和反馈,为张江示范区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加强科技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的协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和放大效应,积极探索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上海市财政资金和示范区所在区县财政资金联合设立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上海市设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产业投资基金。积极配合和支持药品审批机制改革试点。落实生物医药、数字电视、软件和集成电路等产业政策,延长产业链,促进产业和行业发展。积极争取扩大入境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及制品检验检疫改革试点。创新对旧机电等的检验检疫监管方式,简化手续,缩短周期。
制定完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进一步探索改革公共财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方式,综合运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等方式,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
制定完善创新创业人才政策。加大创业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制度,完善人才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双向流动机制。进一步完善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的落户、居留、出入境、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政策。
完善股权和分红激励等政策。完善实施有关试点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快推进相关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股权和分红激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等政策。
完善实施科技与金融结合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完善科技金融信用服务体系。加大科技信贷投放规模,推动多渠道债券融资。优化早中期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环境,吸引更多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落户。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支持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规范发展,加大对科技企业改制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的支持和服务力度。加快推进科技保险险种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设立统一管理各类知识产权的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转让和交易的政策体系,支持示范区内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探索建立重大经济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审议制度,通过完善技术作价入股、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参与分配等激励措施,提升示范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鼓励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其市场价值。
完善促进质量提升的政策体系。鼓励企业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作出高标准的质量承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探索在张江示范区设立质量监督和质量服务技术机构,严格质量市场准入,大力发展质量服务业,搭建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三)发展科技服务业
加强大学科技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企业“加速器”建设。探索在示范区内的大学建设一批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中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企业“加速器”建设和运营,提高创业孵化服务能力。
建立市场导向的技术转移机制。积极推进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和人员考评制度改革,引导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问题开展创新活动。探索建立适应公共技术扩散和市场技术转移的多种模式的技术转移机构。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大型企业联合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活动。
发展专业化服务机构。推动信用、法律、知识产权、管理和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工程咨询、人才服务、资产评估、审计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建设,为科技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投融资辅导、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人员培训等服务。建立健全专业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专业服务组织诚信档案和监管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制度。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培育创新型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发展,支持社会组织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张江示范区内各类行业协会、专业学会、非公募基金会以及自然科学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探索构建企业、社会组织、政府良性互动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四)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
深化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以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继续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向社会开放实验室、科研设备,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资源的共建共享。实施张江示范区开放实验室(工程中心、检测中心)工程,探索建设面向全国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委托研发、设计、中试、检测等服务的张江开放式研究机构。
建设完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重点围绕生物医药、IC设计、软件测试、动漫设计、通信、数字视听、新型储能材料、化合物半导体、智能装备制造、资源环境等领域,建设和完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成15-20个科技创新服务点,构建包括政策查询、技术支撑、人才培训、投融资信息对接、管理信息化、市场和产品营销服务等在内的一站式园区创业与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带动产业能级提升。
(五)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完善部际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际协调会议机制的作用,加强张江示范区建设重大问题的沟通和协调,率先在张江示范区探索科技、教育、医疗、产业政策等重大改革事项,试点有关政策。
加强政府管理创新。探索各方优势资源有效集成的组织机制,加快张江示范区顶层设计和分园管理机构改革创新,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有力、协调高效、监督到位的张江示范区管理体制,使各园区按总体规划科学发展。明确张江示范区管委会在规划组织、统计评估、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园区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在条件成熟的园区,分步骤下放项目备案核准等部分行政审批权限。深化市区(县)联动机制,在规划、政策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区(县)政府和分园的主体作用,加快形成市、区(县)分工协作、合理推进的工作格局。构建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和政府良性互动的机制,引导张江示范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张江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张江示范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专业化的张江示范区管理服务团队。
开展科技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政府部门间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加快示范区科技投入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政府对公共科技活动的投入。不断探索政府购买科技创新成果和服务的新模式,鼓励民间资本投向科技领域,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推进张江示范区内公益性科研机构改革,加强综合评价制度和机制建设。
制定实施张江示范区评估体系。按照国家对于张江示范区的要求,结合上海自身实际,从技术创新能力、创新创业环境、园区综合实力、政策落实情况、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实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制定实施示范区评估体系,定期评估各分园绩效,实现示范区可持续发展。
(六)建设创新创业文化
营造创新文化。加强创新创业先进事迹和成功案例的总结、宣传和表彰活动,大力倡导和推崇创新创业精神,塑造以文化和创新为驱动的发展模式,弘扬符合市场规律、鼓励支持创新的创新文化,营造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打造创新品牌。全面汇集政府、园区管理者、创新创业者和社会各界的力量,通过创新文化营造、服务环境建设,逐渐将前沿的科技产业和研发机构,活跃的创新创业力量,强劲的金融资本力量,以及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汇集在一起,全力打造张江示范区的创新品牌。
九、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部际协调小组负责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并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上海市政府负责组织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充分发挥上海市张江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做好本规划与其他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协调、衔接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对规划纲要的实施予以指导。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根据规划纲要,制定本部门、本区域支持张江示范区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指导和帮助张江示范区解决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部际协调小组负责对本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上海市政府具体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并向国务院报告实施情况。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规划纲要实施的监督。适时开展张江示范区改革经验总结与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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