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国智慧林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林业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8-2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国智慧林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林信发〔2013〕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国林业信息化水平,为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国智慧林业发展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林业局
2013年8月21日
附件:《中国智慧林业发展指导意见》
http://www.forestry.gov.cn/uploadfile/main/2013-8/file/2013-8-23-5eb225df08f4464089502e8e116b78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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