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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陇政办发﹝2008﹞117号
颁布日期:2008-08-2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陇政办发﹝2008﹞117号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书记陆浩、省政府省长徐守盛和市委书记王义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遏制高危行业事故多发势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发展第一要务,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国家、省、市“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要求,强化“两个主体责任”,深入整治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灾后复产和重建期间生产安全,努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为交通运输(含水上交通、农机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建材生产企业、公路施工、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水电、消防等8个高危重点行业和领域。整治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分工落实。其它行业结合国务院、省、市关于“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这次整治的内容主要是:

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制定和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尤其是“5.12”震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汛措施,加强汛期安全,防范由地震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1)交通运输行业,包括水上交通、农机交通。加强道路地质灾害严重及险路险段的集中整治;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合理安排警力,加大路查路检力度;加强水库、码头、船舶整治,严厉打击车辆(船舶)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落实危化品运输监管责任,加强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管控;严格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和“五不出站”制度,把好“准运”关口,强化源头监管;切实加强对乡村公路的监管,严格落实“四长责任制”,严厉打击农用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黑车偷驾等违法交通行为,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2)煤矿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同时”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探代采行为;严格执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推广,安全标准化,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外包施工队管理办法;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煤矿瓦斯监控治理、顶板防护和防透水管理;落实《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尾矿库治理。

(3)建材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大对建材企业安全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窑体、烟囱、防排水系统、供电、窑棚、制坯车间、采土场、砖坯堆场、溜土槽等易滑坡的部位组织专项治理;督促建材生产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督管新办以及未完成审批的企业尽快报批相关手续。

(4)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建设者、管理者、施工者责任,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严厉整治安全防护措施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行为;严禁在不利于室外作业的高温炎热、强风、大雨等恶劣环境下施工生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5)公路施工。落实施工者的管理责任,严格爆破技术规程,坚持工程质量,加强现场管理;制定和落实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对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实施的改造工程,要增设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6)消防安全。建立健全并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严格落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防火设施配置要求;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加强源头管控。

(7)危险化学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同时”制度;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加强企业工艺管理、设备安全管理,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做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超定员、超产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开展禁钾专项治理。

(8)水电行业。认真开展水电行业特别是小水电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重点对工程围堰施工、水坝、隧道开挖、导流明渠、护坡、施工脚手架、高宽棚架、供电、机械等部位的整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定专人、定时间、定责任、定资金,落实整改措施、方案,确保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

质监、水利、电力、旅游、林业、农牧、供销、教育、电信等部门和行业(领域),在前一阶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明确整治内容,落实整治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2008年8月1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8月1日至9日)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安排部署,制定本县(区)、本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上报市安委办。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8月10日至10月15日)

各县(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拟定实施方案,结合国庆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第三阶段:政府督查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5日)

市政府组成督导小组,深入各县(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0月26日至30日)

各县(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汇报专项整治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归纳、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有效搞好这次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市政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崔景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玉峰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李逢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者永明市发改委主任

马文波市公安局副局长

石培强市监察局局长

刘卫市建设局局长

马福堂市经委主任

陈荣市交通局局长

李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六儿市教育局局长

董毅市劳动局局长

候恩荣市商务局局长

张汉平市农牧局局长

潘俊德市水利局局长

张晋峰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陈永贵市广电局局长

尚志金市文化出版局局长

张贤良市物价局局长

蔡欣市质监局局长

张耀科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谭福荣市运管局局长

王克明陇南报社总编

左占高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波市安监局副局长

尹和平市安监局副局长

尹世军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贺得荣陇南公路总段段长

邱鹏翔市农机监理所所长

刘振江中国石油陇南销售公司经理

李建春陇南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8个小组和督查组:

1、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

参加单位:市农牧局、市运管局、地方海事局、市农机监理所

2、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安监局、市经委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环保局

3、建材生产企业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市经委

参加单位:市安监局、市劳动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陇南供电公司

4、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建设局

参加单位:市安监局、市质监局

5、公路施工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交通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林业局、陇南公路总段

6、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安监局

参加单位:市公安局、中国石油陇南销售公司

7、消防火灾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消防支队

参加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

8、水电行业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水利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中小企业局、陇南供电公司

9、督查组

组长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

参加单位:市安委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广电局、陇南报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有效防范事故的重要手段,是确保不突破省上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正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

(二)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协调、实施好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大整改。要彻底整治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不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结合“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积极宣传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消极对待、整治不力的行为,并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夯实基础,着眼长远。要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隐患信息管理台帐,切实消除突出隐患,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治本之策,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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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9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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