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广东省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6-03-0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团珠字[2006]21号
关于申报2005年度“珠海市五四红旗团委”“珠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团委、拱北海关团委、驻珠军警部队团委、市直属各团委、各团工委:
近年来,我市各级团组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深化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涌现出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团的建设。为总结经验,树立标杆,进一步在广大基层团组织中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再上新台阶,团市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珠海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5个、“珠海市五四红旗团委”10个、“珠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5个、“珠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10个。现将有关申报事直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珠海市五四红旗团委”是按照省、市“五四红旗团委实施办法”要求,一般从“珠海市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中优选,个别近年来涌现的特别优秀的基层团委和二级团委也可以推荐,但要兼顾农村、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类型团委的适当比剖。申报名额2名以上的,必须有学校、社区类型基层团委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委。“珠海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由团市委从申报的“珠海市五四红旗团委”中择优推荐。
(二)“珠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是近年来成绩突出、作用明显、自身建设扎实的基层团组织,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在当地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得到党政和社会各界认可,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团支部(总支)班子健全,按期换届,经民主选举产生;班子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团支部(总支)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好,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等工作,有一支能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支部(总支)工作制度健全有效;有开展团工作必要的经费和活动阵地;原则上要求近年来获得过市一级以上团委的表彰。申报名额2名以上的,必须有学校、社区类型基层团委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支部。“珠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由团市委从申报的“珠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中择优推荐。
二、申报名额
各区(功能区)、团工委在申报“珠海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总支)”的名额时每类不得超过2名,市直属各团委限报各1名。根据差额评选要求.按表彰总数与申报名额1:5的比例,团市委组织部在各团委申报的名额中,根据申报条件初步确定“珠海市五四红旗团委”和“珠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名额各50名;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填写申报表。各申报单位.需填写《2005年度“珠海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见附件1)、《2005年度“珠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见附件2)。另外,申报标兵的单位,要在附件1、2的“备注”栏里注明“标兵”字样。
2、撰写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要撰写简要申报材料,字数不超过3000字的申报材料主要反映团委班子建设、支部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3、报送时间。申报材料由各单位于3月25日前报送至团市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对拟申报单位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情况,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
2、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要严格把关,不搞平衡,真正把创建措施有力、工作成效突出的团组织推荐上来(团市委组织部将对部分候选单位进行抽查考核)。
3、评选活动要与团费收缴等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去年没有完成上级团委下达的团费收缴任务的团委不列为参评单位。要通过表彰先进,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
4、团市委为了严肃评选活动的时效性,对逾期不报材料的单位,视其为弃权。各基层团委可登陆团市委网站下载表格:http://youth.gdzh.gov.cn
联系人:林志坚
联系电话:0756-2255325、7826926
附件:
1、2005年度“珠海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2、2005年度“珠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3、“珠海市五四红旗团委”、“珠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材料主要内容
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
二00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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