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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2年度财政收入上台阶先进市、区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文号:常政发〔2003〕15号
颁布日期:2003-02-08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03〕15号

关于表彰2002年度财政收入上台阶先进市、区的决定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2002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奋斗,以“三个推进,四个加快”为重点,扎实工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成就。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财政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2002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02.9亿元,剔除社保基金等,同比增长19.33%,出色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证。市政府决定,对2002年财政收入增收较多的武进区、新北区等财政收入上台阶先进市、区进行通报表彰。

一、财政收入增收超5亿元的为:武进区

二、财政收入增收超2亿元的为:新北区

三、财政收入增收超1亿元的为:天宁区、溧阳市、金坛市

希望受到表彰的市、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勇攀新高,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做好,继续保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各地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市、区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富民强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附件:2002年度财政收入上台阶先进市、区表彰名单

二○○三年二月八日

附件:

2002年度财政收入上台阶

先进市、区表彰名单

单位:万元

地区

2002年财政总收入

2002年财政收入(不含基金、费)增收额

武进区

302615

55702

新北区

139920

22294

天宁区

70700

19296

溧阳市

88021

11682

金坛市

74891

1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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