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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新一轮海堤达标建设管理的意见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 文号:盐政发〔2006〕184号
颁布日期:2006-07-1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新一轮海堤达标建设管理的意见

盐政发〔2006〕184号

沿海五县(市)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一轮海堤达标建设管理,确保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海堤达标建设任务,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海堤达标建设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47号)的要求,就我市新一轮海堤达标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海堤达标建设的重要性

海堤是沿海地区重要的防洪屏障,是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加快海堤达标建设是保障沿海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是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近年来,我市沿海各县(市)积极开展海堤达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经过加固建设的海堤工程,经受了多次台风和海潮袭击,发挥了显著的防灾减灾效益。但海堤达标建设任务尚未完成,部分海堤标准偏低,存在着不少险工患段,始终是全市乃至全省防洪保安的隐患。这次,省政府决定,在“九五”以来实施江海堤防达标建设的基础上,再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海堤达标建设任务。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海堤达标建设的重要性,抓住机遇,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全面完成我市海堤达标建设任务。

二、我市海堤达标建设的目标任务

全市海堤达标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在已实施部分海堤达标建设的基础上,按照抗御50年一遇高潮加10级风浪防潮标准的建设标准,从2006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海堤达标建设任务。海堤达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冲刷地段的防护工程、病险建筑物加固改建工程、管理设施的更新改造以及险段保滩应急工程。建设任务是,建设堤岸防护工程2201公里,保滩工程1698公里,加固改建大中型涵闸7座,小型涵闸31座,总投资40311万元。其中响水县堤岸防护工程884公里,建筑物工程19座,总投资13727万元;滨海县堤岸防护工程777公里,保滩工程1498公里,建筑物工程1座,总投资19962万元;射阳县堤岸防护工程54公里,保滩工程2公里,建筑物工程8座,总投资3627万元;大丰市建筑物工程7座,总投资45万元;东台市建筑物工程1座,总投资621万元;市属建筑物工程2座,总投资2329万元(年度实施计划,见附表)。

三、加快筹集海堤达标工程建设配套资金

海堤达标建设所需资金筹集实行分级负责。海堤堤防工程由各县(市)自办。海堤达标重点堤段防护工程和穿堤建筑物除险加固工程资金,省对响水、滨海侵蚀性海岸段补助70%,剩余30%配套资金,市、县按照3∶7比例进行配套。射阳、大丰、东台三县(市)省补助60%,其余由各县(市)自行筹集安排。各县(市)要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明确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

市政府委托沿海县(市)政府组建项目法人。沿海县(市)政府作为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履行职责,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筹集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要落实海堤达标建设计划,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和《江苏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严格项目法人制,全面实行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建设资金,防止挤占、挪用和滞留,保证投资安全和投资效益。海堤度汛抢险工作由各县(市)具体负责,尤其对跨年度的海堤达标工程建设要落实度汛防台抢险预案。

五、严格海堤达标工程建设管理

为切实加强海堤达标工程建设管理,市政府成立盐城市海堤达标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海堤达标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对全市海堤达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海堤达标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由相关县(市)政府组建的项目法人组织。市海堤达标建设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负责对招标单位资质审查,参与招标、评标等工作。要配合省水利部门对海堤达标建设进行质量监督,对被查出严重工程质量事故的施工企业,视情节予以公开曝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给予退出水利建设市场的处罚。

六、建立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程序

要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水利厅联合制订的《海堤达标建设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市财政设立专户,除省补资金外,市、县配套资金都必须按时足额统一汇至市财政专户。市财政部门根据市水利局下达的执行概算和市海堤达标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报送的工程建设进度,下拨建设资金。

七、强化部门协调服务

海堤达标建设涉及面广,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市水利局要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督查和行业管理,核批工程执行概算,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市财政局要及时协调、办理工程配套资金的安排、划拨,确保工程建设的需要;市监察局、审计局要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严肃处理。其他各相关部门都要按照职责要求,密切配合,确保全市新一轮海堤达标建设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八、加强对海堤达标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要把海堤达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配套资金,认真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将海堤达标建设纳入目标考核范围,保证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统筹协调,把海堤达标建设与堤防绿化和沿海防护林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取得综合效益。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全力推进海堤达标建设。市政府将对提前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市),给予适当奖励。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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