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宿政办发〔2008〕152号 |
颁布日期:2008-07-3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宿政办发〔2008〕152号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宿迁市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宿迁市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
宿迁市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
(2008年7月)
2008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三届三次(扩大)会议和市人大三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制度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继续深化和完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项改革和配套措施,努力化解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实现“宿迁更大突破”提供更加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着眼于企业办事需求,实行联合踏勘、并联审批。积极探索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审批流程,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的集约效能。贯彻省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8]50号),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监察。规范并简化部门办理流程,加强审批项目全程服务和监管,探索市县联动办理的“绿色通道”。(市监察局、发改委、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
2.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市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加强对园区财政预算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市级财政管理的完整和规范。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试点范围。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财政局)
3.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建立新开工项目部门联动机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估和论证制度。健全以招标代理、项目代建制、项目竣工验收、稽查及后评价为主要内容的监管流程,完善政府投资决策管理流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和境外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多元投融资机制,通过特许经营、项目招标、产权转让等途径,实行市场化运作。(发改委、财政局)
4.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改革。加强对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发展和改革情况调研,研究和制订2008年全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计划。力争出台政策,通过推动政会分开,逐步推开行业协会人员、机构、财务与党政机关“三脱钩”改革。推动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实行会务自理、经费自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研究制订促进全市社会中介机构规范发展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群众团体的职能作用,促进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发改委、民政局、工商联)
5.加快金融业改革步伐。研究和出台激励金融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吸引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驻宿迁。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参股我市农村合作银行,推动市区联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多渠道促进银企合作,大力争取各商业银行上级行扩大对宿迁分支机构的授权授信。积极稳妥做好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扩大政策性农村保险试点,提高赔付率,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宿迁市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做大做强暂行办法》,加大对全市担保机构扶持力度。加快信用担保机构和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联合担保或相互再担保工作机制。(人行、银监局、财政局、经贸委)
二、深化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6.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围绕打造“教育产业集聚城”目标,大力实施资金、教师、学生“三引进”工程,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完善办学机制,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有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方向改变,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打造“职教名城”品牌。创新办学理念,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为教育优先发展拓展资金渠道。完善教育投入优先增长机制,努力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债务。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和教学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运行质量。积极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推进教育公平。(教育局、财政局)
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财政投入重点向疾病控制、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血液采供、医疗卫生救护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社会公益性强的公共卫生事业倾斜,集中力量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障体系。加大对医疗机构“以奖代投”力度,引导医疗机构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做优,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民营医院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群众就医安全。把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重点放在基层,大力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卫生局、财政局)
8.深化文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机制、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年底前完成市广播电视报改制工作。加速科技载体和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重点企业建立省市级工程技术中心。优化科技培育机制,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推动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推动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新人才柔性流动工作机制,吸引国内外高级人才以全职、兼职或短期工作的方式,参与我市科研活动。(文广局、广电总台、科技局)
三、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9.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大整合优势资源、优质资产的力度,进一步完善上市工作服务体系。对全市50强企业组织调查摸底,排出有上市潜力的企业,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进行股份公司改造。对设立的股份公司企业实施政策扶持,在技改贴息、新增长点补贴、制度创新补贴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快企业上市进程。(经贸委、发改委)
10.改革综合性招标投标大市场运作模式。进一步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对全市招投标市场实行统一监管。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体系,在市场准入、市场竞争、市场交易规则等方面制定出更加完备的法规制度,使一切招投标活动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完善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招投标工作责任制,从相关部门到具体工作岗位,制定职责、工作制度和岗位纪律,并严格责任追究。建立相应的制度,把招标人、投标人和代理机构以及从业人员作为招标的管理重要方面,通过纪检、公检法等联动方式加以规范和管理。提升招标投标的信息化水平,逐步实行网上招标、投标和备案,实现参与、监管、服务三方信息联网。(招标办)
11.创新土地利用方式。完善闲置土地的清查处置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政策等手段,深入作好土地“三清”工作。推广沭阳县的试点经验,结合康居示范村和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科学选择迁建对象,完善组织实施机制,确保完成全市拆旧区复垦新增耕地计划。强化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防止房地产开发用地中出现开发周期过长、囤积、非法炒卖土地等行为的发生。继续大力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和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优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围绕高效规模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积极推进以土地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土局、农工办)
12.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就业提供免费服务。建立街道社区就业服务网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强化就业服务功能,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人力资源信息互通共享。健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通过项目资助、创新创业人才奖励等措施,培养和引进我市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育企业经营管理和科技人才市场,为地区发展集聚创新型、研究型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
13.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按照“加强重点、放开一般、拓展功能、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快国有粮食购(储)销企业资产重组;进一步理顺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完善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机制,推动县粮食购销公司由资产管理型向管理经营型转变;以宿迁粮食物流园区为载体,按市场化要求组建江苏宿迁粮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推动区域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粮食局)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4.深化就业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重点围绕本地企业用工需求,构建开发区企业用工服务长效工作机制。用足用活优惠政策,开展多元化就业服务,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优化创业环境,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各项政策,在市、县区以及街道和乡镇建立创业就业培训基地(辅导中心),加强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建设,实现劳动力供给、需求与培训完全接轨,实现全市劳动力资源信息共享。坚持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和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制度,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行业和工种参考工资指导价位公布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5.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引导和督促开发区企业、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推广泗阳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经验,在县区开展新农保制度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符合宿迁实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总结推广湖滨新城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做法,确保被征地农民实现“即征即保”。积极探索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解决建筑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难题。提高市区养老保险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16.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改善民生工作考核机制,将其作为考核各级党政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完善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60%以上。完善低保发放工作机制,实行低保金的发放“公示”制度,加强对享受低保待遇居民的社会监督,确保“应保尽保”;大力发展慈善福利事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助医、帮困、解危活动,形成以政府兴办为示范,其他所有制形式为骨干,社区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把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年底前,实现低收入无房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确保实现“低保家庭人人享有适用住房”的目标。(民政局、建设局)
五、健全改革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17.完善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市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和市各专项改革领导小组的联动协调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加强对重大改革项目的前期调研,及时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各县(区)发改局要及时把握各项改革进展情况,完善改革信息沟通机制,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发改委)
18.规范改革工作程序。一是研究建立重大改革方案前期论证机制。具体方案由相关部门提出,经市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论证后,报市政府批准进入工作程序。二是建立重大改革事项公示制度。对涉及公众普遍利益的改革方案,坚持采取公示和听证等形式,引入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发改委)
19.加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组织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一系列活动,总结30年来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和成功经验,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坚定不移地把各项改革推向深入。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细化改革任务,强化改革责任,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区)可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选择改革重点,落实改革任务,推进各项改革向纵深发展。(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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