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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1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3〕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

湖州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解决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探索绿色公共交通发展模式,倡导市民改善出行方式,发挥自行车环保、节能、便民、健身等优点,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原则,按照“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要求,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设施、统一平台”和“网络布点、通存通取”的管理办式,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为广大市民和中外游客提供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

二、建设目标

2013年,结合我市中心城区区域的具体情况,先期建设服务网点80-100个,公共自行车数量2000辆,初步建成网点布局合理、服务质量优良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董立新副市长任组长,周永良、许学锋副秘书长和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级有关单位和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湖州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四、建设管理相关主体

市交通运输局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管理的组织实施主体;市交投集团为本期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的出资主体;市财政局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运行管理费用的出资主体;市公交公司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运营管理主体;市运管局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运营服务的监管主体;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建设维护主体由招投标确定。

五、服务方式

市民凭身份证办理自行车IC卡租用公共自行车,在任何一个网点实现通租通还,倡导“随用随骑、骑后速还”的用车理念,提高公共自行车的使用效率。自行车IC卡管理办法及公共自行车租用标准另行制定。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3年4月15日前制定实施方案,统筹规划、设计、设备设施(系统集成、设施施工)招标采购、营运单位确定、运行管理费用测算、运行服务监管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确定网点和建设方案。5月底前完成80-100个公共自行车服务点的选址布局工作,经市政府确认,形成建设方案,完成项目建议书、立项审批等工作。

(三)开展系统建设。组织开展系统建设招投标工作,选择合适的系统建设承包商承担规划设计和设备供应、系统集成、设施建设等工作,6月底完成招标工作,7月底完成规划设计,11月底完成系统建设。

(四)完成系统建设验收。2013年11月底前确保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系统建成后由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交付运营单位。

(五)组织宣传和人员培训。运营单位同步做好人员配置、技术培训、调度车辆购置、IC卡网点布局、社会宣传及后台资金管理等工作,同时组织员工开展岗位培训,熟悉操作流程,掌握上岗技能,确保12月前完成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并投放公共自行车使用。

七、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牵头协调组织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并负责对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运营主体的监督管理。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市级媒体给予公共自行车租赁使用等问题的社会宣传支持。

市发改委:负责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参与系统营运管理相关费用的测算和有关政策文件的制定。

市建设局:牵头确定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选址,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绿化迁移等工作,配合做好方案设计。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运行管理费用,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参与系统营运管理相关费用的测算和有关政策文件的制定。

市公安局:配合做好服务网点选址确定,加强对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周边的管控巡防,对恶意破坏服务设施、盗窃车辆、扰乱秩序的,依法予以查处。

市行政执法局:配合做好服务网点选址确定,加强公共自行车存放地周边停车秩序管理,确保公共自行车存放地不被其他车辆占用、秩序良好。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公共自行车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保障。

湖州电力局:配合做好服务网点选址确定,落实服务网点用电保障。

市审计局:参与系统营运管理相关费用的测算和有关政策文件的制定。

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有关招标工作进行指导。

市运管局:负责对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营运服务的监管;系统营运管理相关费用的测算;起草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和办法。

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管委会配合做好服务网点选址确定和辖区内服务网点建设协调工作。

市交投集团:负责本期建设资金筹措,并按时支付给项目建设实施主体。

市公交公司:负责组建自行车公司,负责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的运营、管理工作,参与服务网点选址确定。

电信湖州分公司、移动湖州分公司、联通湖州分公司:配合做好服务网点建设,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管线迁移等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建设湖州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全局的高度,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和职责分工,下定决心,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务求实效,确保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动态报道、专题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为推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鼓励利用公共自行车开展竞技、健身、旅游等多种活动,倡导低碳、生态、休闲的出行方式。

(三)加强配合,合力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职,主动配合,互相支持,对涉及服务网点选址、施工建设等具体环节,要强化协作,简化手续、提供方便,确保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湖州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湖州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

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董立新

副组长:周永良(市政府)

许学锋(市政府)

房石磊(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沈宝山(市委宣传部)

王晓军(市发改委)

戴健(市建设局)

孙倩如(市财政局)

徐志宏(市公安局)

张树明(市交通运输局)

覃泓(市行政执法局)

徐建洪(市国土资源局)

王伟(湖州电力局)

汤晓龙(市审计局)

姜捷(市行政服务中心)

刘斌(市运管局)

朱建豪(吴兴区政府)

丁泉观(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闵山明(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孙跃简(市交投集团)

陈进(市公交公司)

嵇宇成(电信湖州分公司)

马勇军(移动湖州分公司)

蒋星(联通湖州分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张树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斌、胡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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