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保政办发〔2009〕119号 |
颁布日期:2009-06-2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听证公示通报事项网上发布实施意见的通知
保政办发〔2009〕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山市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听证公示通报事项网上发布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保山市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听证公示通报事项
网上发布实施意见
为构建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网上发布机制,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生化,增强政府行政行为的透明度,畅通公众了解政务信息的渠道,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听证公示通报事项网上发布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9〕12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09〕68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保政办电〔2009〕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阳光政府,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目标要求,以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政务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为公众提供更人性、更便捷的政务信息服务平台。
二、总体目标
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事项网上发布系统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软件、统一数据库的要求,由省工业信息化委负责牵头统一建设和实施,各级行政机关共同使用。网上发布系统建设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全面真实的原则,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布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公告及听证结果、重要事项公示内容及公示结果以及重点工作通报等内容。网上发布系统包括重大决策听证系统、重要事项公示系统、重点工作通报系统3个部分。系统开通信息发布、意见收集及回复、群众评议、统计分析、电子监察等功能。
三、工作要求
各级行政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和细化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事项的范围。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实际工作中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非涉密的重要事项,在决策前要按照程序组织听证、公示,各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及进展情况要定期通报;要制定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计划,将本地、本部门听证、公示和通报的信息及时上网发布,收集整理群众建议意见并及时回应。
(一)重大决策听证。重大决策听证事项网上发布流程分为3个步骤:一是在听证会举行的10个工作日前,由听证机关通过重大决策听证网站向公众发布1号听证公告;二是在听证会举行的7个工作日前,由听证机关通过重大决策听证网站向公众发布2号听证公告;三是在听证会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听证机关通过重大决策听证网站向公众发布听证结果报告。
自听证事项公布之日起到截止时间内,公众可通过重大决策网站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听证机关要及时收集、处理及回复公众建议和意见。
(二)重要事项公示。网上公示由各公示组织机关通过网上公示系统及时发布公示及内容等信息,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示机关将重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通过网上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告。自公示事项公布之日起到截止时间内,公众可通过重要事项公示网站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公示机关要及时收集、处理及回复公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三)重点工作通报。网上通报由各通报机关按季度通报,通报信息应及时录入网上通报系统,重大突发事件应当及时通报。各级行政机关要按期发布通报信息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解决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需依托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的部门,应与在线访谈系统负责单位联系确认后确定访谈的时间,并将制定好的访谈计划和准备好的访谈资料,书面报政府新闻主管部门、政府信息主管部门、政府督查部门备案。访谈计划应于开展访谈前10日,通过在线访谈系统向社会发布访谈公告,并及时收集处理社会公众提交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市直部门的听证、公示和通报网上发布工作在市人民政府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市直责任部门的具体分工是:市法制局负责重大决策听证事项网上发布的推进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负责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网上发布的推进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对听证、公示、通报、查询等事项网上发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网管中心负责听证、公示、通报事项网上发布系统的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各县(区)要参照市直部门的做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部门、网上信息发布负责人和信息发布员。
(二)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公示、通报、听证上网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网上发布的各项管理制度;要认真审核、管理和维护上网信息,及时归纳、分析、处理和回应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安全监管,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三)强化培训,搞好宣传。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听证、公示、通报事项网上发布工作的培训力度,结合工作推进实施情况,多方位、多层次开展培训;新闻宣传部门根据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宣传工作安排,组织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样化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使更多的公众通过网络参与到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中来。
(四)加强督查,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网上发布系统信息发布、意见收集、群众评议、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对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事项网上发布工作全过程的电子监察。各级责任部门要及时将本级行政机关听证、公示、通报事项网上发布情况月度统计报表及时汇总后送监察机关;各级监察机关要以此为依据,同时运用电子监察等手段,加强对本地听证、公示、通报事项网上发布工作的动态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或不按照规定开展工作的,要进行问责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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