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乌政办〔2012〕263号 |
颁布日期:2012-05-2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组团参加2012年大连海创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12〕263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办、局:
《乌鲁木齐市组团参加2012年大连海创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乌鲁木齐市组团参加2012年大连海创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面向全疆人才高地建设进程,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市人民政府决定于6月底组团赴大连参加“中国海外学子创业周”活动(以下简称“大连海创周”)。为切实做好我市组团参加本届“大连海创周”各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2012年6月27日至29日于大连世界博览广场。
二、参会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洽谈与人才招聘。
1、自治区和我市重大项目、重点科技难题招贤;
2、高层次海外特殊人才和团队招聘;
3、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驻区企业人才和项目洽谈;
4、留学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和洽谈。
(二)高端学术论坛、报告会、沙龙等专场活动。
(三)组织参观考察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定)。
三、展位规模
申请108平方米的特装展位,由专业团队进行设计、制作、装饰。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组团参加本届“大连海创周”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乌鲁木齐市组团参加“大连海创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高峰副市长
副组长:朱文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杨勇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副主任、副区长
马雄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红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大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我市组团参加此次“大连海创周”活动的有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许继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主任:陆鸿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成员:周志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博管办工作人员
折健市人才服务中心经济师
许涛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副调研员
刘峰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王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贾惠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市组团参加“大连海创周”活动的总体安排,做好领导小组各项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督导检查各单位项目与人才需求计划制定和参会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会务的组织和联络、展位设计布置和制做,以及科技和人才项目需求计划的收集、汇总工作;编辑印制《项目简介》和《参会手册》;负责协调安排参会人员的食宿保障,以及与大会组委会的协调工作和日程安排。
五、工作安排
(一)5月下旬,完成与“大连海创周”组委会的对接工作,确定展位,并向会务组支付展位费;召开乌鲁木齐市组团参加“大连海创周”活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
(二)6月上旬召开“大连海创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
(三)6月8日,完成引进人才、项目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报送工作。
(四)6月13日前,确定参加“大连海创周”活动的企业参展人数,向组委会预定酒店客房。
(五)6月22日前,完成参会展位设计制做和《项目简介》、《参会手册》的印制。
(六)6月26日,完成展位布置;召开“大连海创周”乌鲁木齐代表团预备会。
(七)6月27日—29日,乌鲁木齐代表团参加“大连海创周”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
六、要求
(一)参会范围和人员。乌鲁木齐市参会人员包括:市政府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展企业以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驻区重点企业为主,中央驻疆企业和自治区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自愿参与。驻两个开发区重点企业(每个区不少于10家)董事长、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新闻宣传报道人员。
(二)项目要求。项目需求要围绕自治区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结合本单位发展需求,突出企业重大工程和重大科研项目的留学人才引进,科研院所、高校重点引进特殊人才和团队攻关项目以及建立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项目。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要主题鲜明、需求明确。科技项目需求应包括项目简介、投资规模、发展前景、合作方式及拟提供的工薪福利待遇等。
(三)经费开支。
1、参会人员往返路费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2、展位费、展位设计制作、宣传品印制(含《项目简介》、《参会手册》和代表证),共计20万元,由两个开发区分摊;
3、两个开发区及所属企业参会人员在大连期间的会务费用由两个开发区自行承担,标准:3500元/人;
4、市领导、随团记者及工作人员参会期间的会务费用由市财政承担,标准:3500元/人。
5、为保证“大连海创周”各项参展活动顺利开展,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要于6月10日前,分别将20万元预付款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由乌鲁木齐市组团参加“大连海创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
(四)宣传报道。乌鲁木齐电视台派两名随团记者(含一名摄像人员),负责乌鲁木齐代表团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结合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各自工作方案,周密安排,协同配合,切实做好我市组团参加本次“大连海创周”各项工作。
附件:1.“大连海创周”乌鲁木齐代表团海外留学人才需求表
2.“大连海创周”乌鲁木齐代表团科技项目合作需求表
附件1:
“大连海创周”乌鲁木齐代表团
海外留学人才需求表
单位名称
单位简介
职位名称
专业领域
招聘人数博士后
博士
硕士
职位说明
职位要求包括学历、留学国家、年龄、相关工作年限、经历、专长、拥有专利情况等。
拟提供的工薪福利待遇留学人员
博士后
留学人员博士
留学人员硕士
其它要求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单位网址
附件2:
“大连海创周”乌鲁木齐代表团
××××科技项目合作需求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专业领域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包括主要技术指标要求、投资规模、发展前景等。
科技合作方式(包括经济贸易合作)主要指重点创新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及企业研发项目等技术难题攻关合作方式。
其它要求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单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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