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10-2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已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
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推进预算
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构建和谐社会,促进
高效、责任、透明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
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
模式。预算绩效管理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
制、执行、监督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力求花
尽量少的钱、办尽量多的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更多的公共
产品和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
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深化预算
制度改革,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
政府工作效率。近年来,我市各区县、各部门积极研究探索预算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从总体上看,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思想认
识还不够统一,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指标体系不够健全,绩效评
价范围偏窄,与国家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推进预算
绩效管理已成为新时期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紧迫性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我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
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绩效和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深
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统筹规划、分级管
理、因地制宜、重点突破,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
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
源配置、节约运转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
的,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
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建立政府领导、财政部门牵头、
各部门实施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财政部门牵头负责预算绩
效管理工作,对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和再评价。市财政局负责
总体规划和制度设计,组织并指导区县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区县财政部门负责本区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各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
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积极试点,全面推进。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
情况,大胆探索,积极作为,优先选择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
性较强的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积累经验,完善制度,由
点及面,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规范程序,突出重点。健全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明
确绩效目标、加强过程控制、搞好事后评价、注重结果应用,着
力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机制。
4.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预算绩效管理要符合真实、客观、
公平、公正的要求,评价指标要系统规范,基础数据要全面准确,
评价方法要科学合理,评价结果要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市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
凡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应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有条
件的市级预算单位,可以将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支出以及其他财政
性资金支出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区县财政要积极开展工作,
确定并逐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范围。
(二)确定主体和职责分工。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
理规章制度和相应技术规范,组织、指导本级政府部门绩效评价
工作,组织重点评价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意见并督促
落实。各部门是预算绩效评价的主体,组织开展本部门预算单位
绩效评价工作,结合绩效评价结果改进预算管理。财政部门和各
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参与
绩效评价。
(三)规范预算绩效管理程序。预算绩效管理由绩效目标管
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管理四个环节组成。
各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同时,要编报预算绩效目
标,并报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批复。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
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要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
扬长,促进绩效目标顺利实现。在项目预算执行结束后,有关部
门要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撰写自评报告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
案。财政部门对自评报告进行审核,选择重大民生项目实施重点
评价。绩效评价结果要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并作为安
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要将绩效评价
结果向市(区县)主管领导报告,财政部门要将预算绩效评价总
体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事关重大民生项目的,要依法向社
会公开。
(四)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是衡量绩
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类。共
性指标适用于所有项目,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财务管
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等。个性指标是针对部门或行业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
同部门和项目。共性指标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个性指标由各部
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五)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完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及专家管理、中介机构管
理、档案管理等配套办法,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绩效评价项目库、指标库、
专家库和档案文书库等,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财政部门应建立评价结果与
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绩效评价结果良好的,予以表扬并在安
排下年度预算时优先考虑;发现问题、未达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
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
到位的,应根据情况调整或调减预算,直至取消该项预算,并在
安排该部门下年度新增项目支出预算时从紧考虑。各部门应根据
绩效评价结果和财政部门意见,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提高财政资
金使用效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预
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健全组
织,充实人员,切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
调和监督。各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要理清工作思路,规范工作程序,
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做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政部门
和各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
力。
(二)深化相关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部门预算、
国库集中收付等制度改革,将所有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探索实
施中长期预算管理,编制滚动预算。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
定,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政府网络
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强化预算绩效意识,为预
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加大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
培训力度,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绩
效管理的工作水平。
(四)建立考核机制。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加
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
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考核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和部门
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区县和部门予以通报。
天津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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