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函[2015]30号 |
颁布日期:2015-02-1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的通知
宜府办函[2015]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14年,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宜宾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宜宾)、宜宾市政府官方微博(宜宾发布)、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3个公开载体,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多,质量好,内容充实,更新及时,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在2014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排名中,宜宾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宜宾)位居第5名;宜宾市政府官方微博(宜宾发布)入选2014年度“四川十佳城市政务微博”,综合指数排名第二;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获省政府通报表扬。
2015年,全市上下要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目录系统内容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着重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热点信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作用。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工作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各级各部门在2015年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中,要着力解决政府网站重建设、轻应用,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等问题。要在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好社会热点回应、加强互动交流等方面下足功夫,逐渐提高政府网站传播能力,使其成为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
二、加强新媒体的应用
县(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应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按照“谁开设、谁主管、谁运用、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各自政务微平台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要加大博文原创力度,减少公文化的发布内容,更多使用“网言网语”,围绕中心工作策划、制作亮点内容,主动关注并及时推送、转发“宜宾发布”实现联动。各政务微平台开设部门要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收集、研判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社会热点话题,对网络上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正面回应,防止负面舆情“发酵”;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三、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逐年上升。各级各部门在收到公开申请时,要注重把握申请主体是否符合资格,申请内容是否明确,信息用途是否合法。在处理公开申请时,要加强法制、保密、业务部门等各方面的协调会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是否有效、信息是否应该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统一处理意见。在回复公开申请时,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在收到公开申请15个工作日内需书面回复申请人(若涉及第三方利益,需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申请人后,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对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尽快提供;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附件:1.2015年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基础条数
2.2015年政务微博内容保障基础条数
3.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内容保障基础
条数
4.2015年宜宾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部门目标任
务明细表
http://www.yibin.gov.cn/zwgk/detail.jsp?deptid=92337803&id=20150318105222-560246-00-000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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